2020年的上半年, 夏溪再次赢下一个有影响力的大案件。
云京“比萨斜楼”案件。也叫“楼歪歪”案件。
某个在建大型商场,主体工程检测合格,却在装电梯时, 发现导轨无法与地面垂直!修了又歪修了又歪,最后电梯公司推测, 不是电梯歪,是楼歪!
沉降有问题!
六年之间, 多次鉴定。第一家鉴定机构认为,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但不能排除勘察、设计也有错误。这下扯入全部三方,大家互相推卸责任。于是,云京市建委所安排的第二次鉴定应运而生, 排除掉了勘察方的责任,结果, 勘察公司高兴, 剩下两方又不高兴, 认为勘察单位是个本地公司, 云京市的建委在搞保护主义。又于是, 云京市建委回避, 第三家鉴定机构正式介入, 赞同勘察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最终意见是:无需炸楼, 但要整改、扶正。但是, 这笔费用由谁来出???
于是, 2019年,投资方——商场,将它委托的房地产公司告上基层法院,要求返还投资款项并且赔偿经济损失,而房地产公司委屈,又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告到同个法院。
当时,清臣集团、鲲鹏建工那桩官司刚刚判决,房地产公司注意到“夏溪”,于是提出委托,夏溪觉得有挑战性,接了。
因为房地产公司既是前案被告,又是后案原告,整个情况十分混乱。
而夏溪……参考了一下下天发上城国祥一案国祥做法……将施工当作第一被告、设计当作第二被告,认为是有混合过错,又将投资方商场列为第三人,一下就把三个案子合并成为一个案子。
当时接到官司以后,她第一个想法,就是解开“连环诉讼”——那样周期太长,会让当事人身心俱疲。但是……一般这种质量问题,都是要按“违约”来告,然而,房地产公司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分别签的施工合同、委托合同,性质不同,按合同相对性原理,只能分别提出诉讼,没有办理进行合并。夏溪根据案件思索许久,最终没有按“违约”来告,而是特立独行,选择按“侵权”来告!声称,案件影响重大,房地产公司千夫所指,又被迫成为前案被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侵权了房地产公司名誉权等多项权利,是共同侵权人,硬生生将案件合并!
而后,就像国祥二审时所做的那样,表情优哉游哉地坐山观虎斗,等待施工、设计两边互相甩锅,知道肯定会有一方出这笔钱。而且,也能叫投资方知道自己根本没有问题。
最终,经常一番猛烈对攻,法院判决:施工方面全责,设计方面无责。房地产公司终于摘清自己、得以置身事外。而拥有了“房地产公司告施工、设计单位”后案判决结果,“出资方的商场告房地产公司”前案失去意义。商场撤诉,拿到1.28亿。
就这样,在云京市繁华路段、人们期待中的商场,在停工六年以后,再次动工,整改、扶正。昔日丑陋的、外露的混凝土被层层包裹,如今华丽的、闪光的玻璃墙被建设起来,这是一所大型商场,将会成为新的地标。
不管是业界,还是公众,也知道了这桩官司代理律师还是“夏溪”。将一桩连环官司解决得十分简单,替当事人避免掉了层层叠叠、旷日持久的庭审!
效率很高!
就这样,在赢下著名的“比萨斜楼”案件,还有其他一些大额案件以后,天恒律师,将夏溪升职成“资深合伙人”。资深合伙人,整间律师一共只有5人。
看到夏溪的朋友圈,前BOSS江湛酸溜溜地发着祝贺:【恭喜恭喜,我就知道,你会成长很快,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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