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活捉美少女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悬瓠城四周喧闹起来。
城西的张遇兵营和城东的三义军营地冒起了炊烟。城北码头一带乱哄哄地,这儿是一片空白地带,柴草欠缺,征东军只能生嚼麦粒。粮食所剩无几,有口吃的就行,谁管它是生是熟。
乱了一阵,几十人当先,牛羊鸡鸭次第跟上,大队落在最后,赶着畜群向东行,转过北、东两城拐角;征东军径直趋向三义军营地。
距离三义军大营四里左右,一队骑兵呼啸着冲过来。
这队骑兵大约百十骑,全是二十左右的年轻小伙,身着簇新皮甲,甲内衬鲜艳锦衣。一个个朝气蓬勃,神采飞扬;让人看起来赏心悦目。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三义连环坞?”司扬阴郁地咕哝一声。张遇慎重地向他们介绍过三义连环坞的由来,听说坞主是祖士稚的后人,姜岑、司扬,除了震惊就是仰慕。可看到这队骑兵时,司扬却皱起了眉头。“指望这群娃娃兵,能和悍民军斗?”
姜岑也有些忧心。
毫无疑问,这些骑兵都是好苗子,但也仅仅是好苗子。看起来飞扬跳脱,无所畏惧。实质上是一群没受过血腥洗涤,不知道沙场残酷的菜鸟;他们缺少老兵应有的沉稳、谨慎;脸上没有久经杀戮后的刚毅、坚韧。一旦上了真刀真枪的沙场,这种人很容易崩溃,只有坚持下来的,才会成为真正的精锐之士。
“哇!好威风的小将军!”少年耗子双眼放光,盯着骑兵为首之人,口水流出老长。
那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骑士,顶盔贯甲,手持长枪,胯下一匹纯黑战马,当真是英姿飒爽,威风凛凛。
看见长枪,姜岑愣了一下。长枪只有拇指粗细。在锻造工艺不发达的时代,将丈二长枪打造的如此细,铁匠一定很下了番工夫。这表明使用者身份不凡,同时表明使用者臂力不大,太粗太沉得武器使不动。
少年骑士身子修长,皮肤白净,眉细而直,眸清而神,小巧的鼻子挺得笔直,薄唇紧抿,透着倔犟冷傲。
好一个青春美少女!
身为医生,姜岑熟知男女特征差异;骑士一身戎装,和伙伴似乎无异;却仍被他一眼认出庐山真容。
转眼间,骑兵到了近前。美少女一勒马缰,战马前蹄腾空,人立而起,嘶鸣不已。长枪向天斜斜一指,她身后的骑士齐齐停住,动作整齐划一,煞是好看。
“前方是三义军大营,禁止通行!”
美少女开口,冷峻中隐含清音,姜岑越发笃定自己的猜测。上前三步,抱拳拱手道:“我乃征东军毒蝎,率部前来,意欲投靠三义军。望小将军予以通报。”
“征东军?毒蝎?”美少女疑惑地重复一遍,环顾左右,见身旁的骑士个个摇头。遂断然道:“抱歉,若在谯郡,三义连环坞自会置你们;此时正逢战事;三义军自带粮草不多,不能收留闲杂人等。诸位轻便。”
闲杂人等?
姜岑转头看看身后的畜群和流民一样的队伍,有些郁闷。东征军名声没传到豫南也就罢了,关键是队伍形象实在惨了点。张遇给了两百套破旧皮甲,志愿兵算是配齐了甲胄,可五百套旧甲混在两千人和一群牲畜中,着实不显眼。被当作逃难的流民也属正常。
司扬见到这队骑兵后,失望之下,有些烦躁;再被辱为闲杂人,哪里还忍耐得住。跳出来嚷道:“小娃娃,让你家大人出来说话。征东军诚心来投,如此大事,岂是你能作主!”
这话一出口,就像捅了马蜂窝,立刻引来无数年轻骑士的责骂。
“好胆!”
“狂妄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