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白龙镇在附近是这附近最大的镇,经济比别的乡镇要好,乡下村里的商店一般只有一个,那儿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买,买个醋,酱油还行,要买别的东西,都得等到(每个月的一、三、五,七,十,也就是初一、十一、二十一、三十一,初三、十三等等,就是这样排)这几个日子来镇上买,镇上到时有一个大型的集市,周围乡镇的商户都会来,那时的东西很齐全。俗称“集”,去买东西,就叫“赶集”。
我家在镇南,是每个集都要赶的,我家的菜都要到那里去卖,每天早上是我玖麽去卖,赶集的时候我会去帮她,要是上学,我也只能帮她把板车拉到菜市场了。
除了卖菜,我家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所以那时候我家的生活还是很拮据的。
赶集是年轻人的节日,大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去集上展现自身的美丽,小伙子们则去那里看大姑娘,说不定就能看到一个中意的,回家去找父母,让人做媒,说不定就能成,很多夫妻就是这么成的。
赶集确实很热闹的,在农村娱乐极不发达的这里,赶集是最大的消遣,很多人都是不准备买东西的,只是来看个热闹。逢年过节,人头涌动。那时候才知道,国家人口之多。
种地有农业税,买菜有摊位,要交摊位费。我家在菜市场有固定的摊位,在那里卖菜,当然要交一些摊位钱,中国的税源远流长,皇粮国税,不交不对,这是老百姓的心里话。
地皮税也不太贵,两三块钱,我家一上午能卖一百多块钱,也不在乎这点,交了税,省去很多麻烦。每次赶集都是镇上税务所的人过来,拿着个小本本,开收据的,很威风。我们卖东西的见着他们只能乖乖的。
我虽然只有十几岁,长得壮实,脾气也挺爆炸的,但是我也挺聪明的,对生存之道颇精,这也是环境所逼吧,中国有句老话,叫“现官不如现管”,我见这几个税务所的人权势如此之大,别的商贩都有巴结之心,其实这个税务所极小,只有三四人,毕竟这里没什么要收税的,除了赶集和镇子上两条街道的商铺(新街和老街,两条街成十字形相交汇),他们只是坐在那里喝,茶聊天而已。但我就觉得他们只是小喽喽,要巴结也要巴结他们的长官,或者直接巴结镇长。
于是有一天,我去了税务所所长的家,趁他没在家,送给他老婆一条烟,烟中夹着一千块钱,在这里,一千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可称得上是巨款了,他们一月的工资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数,当然了这钱是我和玖麽商量过的,钱少了怕别人瞧不上。
钱是很实的,那时候的一块钱能买留五个大肉包子,猪肉也就五六块一斤这样,而且山坳坳里,人们的生活也比较节俭,可能一家人一个月也就花个几十块钱左右吧。
我这笔钱花得确实不冤,后来我认他当干爸,时不时会送些菜给他家,可能他和我舅舅是同学吧!他也一直对我很照顾,我家卖菜的摊位一直很安稳,再后来,我在初中打架遇到麻烦,有次还被公安带回警局,他都是尽了极大的力气。得到了他极大的帮助,所以说,该花钱的地范就要狠狠的花,绝不能小气。
说到我的初中三年,那时候我的性子确实比较野。小学野惯了,初中一样。少壮不知拳脚轻重,出手把人打伤那是常有的事。初中野,而且还不怎么听劝,最后我出名了,青白黄三镇的小混混也许有人不知道我的名字,但是只要报上“霸王徐”三个字,几乎全知道。当然了,主要是我跟三个镇的小混混都打过架。
“霸王徐”三个字就说明我初中的性子了,暴躁,虽不是欺负弱小良善之辈,但有时候也爱耍小性子。比如扫地,我在学校从不扫地,都是看谁不爽,让谁代劳。
最狠的一次就是我让别人代劳,那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