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已经通过了废奴法案,他认为这是进步的,他积极在世界各地奔走。可惜作为这个时代的先锋派,他得罪了所有能得罪的人和势力。他的废奴观点,因为跟美国北方利益相符合,得到了面见林肯的机会。之后他得到南方废奴主义组织的赞助,前往英国游说,他找到南方联盟驻英法特使詹姆斯默里梅森,以“代表美国主要的反奴隶制人士”的身份,要求对方撤回对战争的支持,以换取奴隶的解放。
结果他的态度,让梅森很生气,也不符合废奴主义者的利益,他们停止了对他的赞助。他之后又擅自代表美国在英国发表各种言论,导致美国国务卿西沃德的反对,他被迫道歉,然后被吊销了护照,联美国都回不去了,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都不承认他。
几经周转,他来到了南美的印加王国。他来这里是有目的的,一方面是政治活动,另一方面是学术考察。他希望找到种族融合的证据。他看到中国人在这里的统治,对所有民族一律平等,编户齐民,不管是白人,混血还是印第安人,或者是华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力。所有人都需要纳税,所有人都可以通过考试成为官员,他对此很感兴趣。因为他始终相信混血是有利的。
因为他的身份,他成了印加国王的座上宾,时常跟国王讨论美国问题,尤其是种族问题。
“最理想的状态下,我认为黑人和白人混血是好事。在通常情况下,这样产出的后代健康、英俊、聪明。我相信这种结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命中注定美国将培养一个新的,也是最优秀的人种。”
“您是说黑白混血吗?”
国王朱永问道。
康韦点头:“当然。难道您不认为混血人种在身体素质上更好,智力上也并不比其他种族弱吗?”
朱永点点头,叫过了几个侍卫:“您说的很有道理,我十分喜欢这些混血人,您可以看到他们身材虽然不高,但确实很强壮。”
这几个侍卫,都是混血人种,但他们显然属于印第安人和华人混血。而且他们并不高大,跟康韦印象中身材高大的混血人种不同。这主要是康韦见到的印第安人和混血人种,属于北美地区的人种。
某种程度上,人类的身材是受到自然规律影响的,越是纬度高的地方,体魄就更高大,东北虎比华南虎更强壮。有一种科学解释认为,环境越冷,动物体型越大,因为这样可以让内脏到体表的距离更远,更有利于保温。所以同等条件下,高寒地带的同类动物比热带地区更大。
人种上也如此,全世界基本上都是北方地区比南方地区人体更大。北欧人比南欧人更加魁梧,东北人比广东人更加魁梧。北美的印第安人比南美的印第安人更加高大。
尽管南美的混血族群,在身体上,并没有呈现出高大化特征。不管是白人跟印第安人的混血,还是华人跟印第安人的混血,其实身高上都略有下降,因为南美印第安人的体型本来就偏小。可是生物杂交带来的基因优势还是很明显的,混血人种更适应环境,身体更健康,体力更好,结合了父母双方的基因优势。至于是否更聪明,这个看不见的东西,白人和华人都不会承认,当地华人认为自己最为聪明,因为有统一的学校成绩作为对比,导致白人很无奈,但白人普遍营造出另一种舆论,他们强调白人更勇敢。
其实各个族群主要区别在于文化,白人更喜欢争斗。因此土生白人以及受土生白人文化影响的印欧混血人群,渐渐开始形成一股势力,他们热衷于选举。华人和受华人文化影响的华人和印第安人混血,则相对喜欢科举。才几年时间,就出现了在议会中土生白人势力开始占优,而在政府机构中,华人开始占优的情况。
朱永很清楚自己的支持者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