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他接着拿出一套陈旧手稿,这是他叔叔的遗物,扫了几页后,收下道。
“上了战场,除了保护自己外,另一个就是立功,抓到一个富有骑士的赎金,你们就能分到三成赎金,这笔钱,可以养情妇,喝酒,甚至盖间房子,所以很多人都会动起骑士甚至贵族主意,而骑士跟贵族喜欢用剑,你们虽然不用剑,但需要知剑,才能把伤害降低,而剑有很多变种,
武典中介绍的,多达多达二十七种,但很多都已经消失,改良,比如这座演武场只有三种,也是最多人用的三种,我先从第一种“长剑”说起。”
一旁的里克多递上长剑,同时也专心听着,伟伯告诉过他,想成为真正法兰人,甚至在格勒行省立足,最好的办法是立功,尤其是战功。
伟伯继续道,“大多数人都以为,剑身长就是长剑,剑身短就是短剑,这是错的,轻,薄,长短适中,这三要素齐备,单手或双手都能方便运使的武器,才称为长剑。攻击方式以切削,突刺为主要攻击方式,刃长七十到八十厘米,柄长二十到二十五厘米。
这种剑的破坏力小,主要以刺或削为攻击,对付无甲敌人,但威力有限,轻便快速是优点-”伟伯清清嗓子,饮了一口中队的后勤士带来的红茶。
“第二种我们说,“骑士剑”,它由长剑发展而来,又吸收俄斯大陆的丹麦海盗惯用的武器-维京剑,这剑有很多特点,比如剑身为锥形,底部有配重球,主用于突刺,但挥砍威力差,长度多再七十到八十厘米,握把仅容一手握持,马战中可以充分发挥突刺威力。”
伟伯拿起身上配剑比划几下,“要是面对站在地上或已经倒地的敌人时它也是最佳选择……,这把剑很贵,可以把娱乐街最贵的女婊子-梦娜,包上一个月都有找。”
“中队长,是梦露。”
伟伯的中队中,也被他塞入几个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说话这人,便常常跟他一起去寻花问柳。
“操,那臭婊子,我老记不住。”伟伯说完,他的士兵哄堂大笑,甚至还有几个人问,梦露的胸有多大,腿有多长。
“想知道?那这次好好立功,安全回来,就能拿着赏金去了。”伟伯说完这句话,马上正色道,“第三种就是阔剑,现在的剑王之一,三十年前,也是北方那些乡巴佬打造出来的新武器。”
伟伯看有些人不懂,解释道,“就是不列颠地区那些野人,头毛红色像猴子屁股和火柴棒,女人身上一股骚味,以后千万别找那地方的。”
语言虽然粗俗,但伟伯懂得不少,达斯听到这里,对他评价稍微高了一点,“看来也有可取之处……。”
“阔剑由长剑改良,剑身平行,头部椭圆,剑柄单或双握,无论挥砍突刺,马上马下,都能发挥作用,极为优秀的武器之一。
说到之一,伟伯停了下来,转对达斯道,“让你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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