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王小侃手里这根毛通体呈纯白色,没有杂色,非常纯粹。正因为这么白,才让不死心的他在戒指黑土地里让他找到。看着很普通,和狗毛差不多粗细,三寸多长,但却看不出有什么用处。
王小侃洗净了手,又上手去摸,软软的,试着输入一丝灵气,那毛顿时硬了起来。变得极为坚硬的样子。
为了测试硬度,王小侃用手将那根细毛往空间里的石块上戳去,戳了七八下,毛没伤一星儿,石块却被戳出个小洞来。
这让王小侃对这根毛有了新的估价。
那个石块,可是他自己去测试过的。如今能一掌劈开一棵小树的王小侃却被石块磕疼了手,可见那石块够坚固!
不过,现在看来,石块还是比不上细毛的硬度。
但除此之外,这根毛似乎就没什么优点了。
王小侃又把那根破毛翻来覆去查看了好几遍,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但想想那臭老头之前的言之凿凿,又怕是他肉眼凡胎看不出来,以至明珠蒙尘,于是再次开始了折腾。
就像当初拿到的戒指一样,王小侃第一个想起的就是滴血认主,这个在小说里出场率极高的通用法子。
上次戒指滴血认主虽然没有一次成功,那是因为打开戒指需要滴血认主和达到练气一层两个条件,这并不能说明滴血认主没有用处。
不过……
王小侃看看自己破了又好、好了又破的食指,心底很是抑郁,想想他这些日子还真是倒霉,一血二血都没了。血流了一次又一次,却没得来什么好处,真够气人的。
可就算这样,他也不想放弃。
狠狠心咬破了食指,王小侃将新鲜的血液滴上细毛,连手上的伤也顾不到,一眼不错儿地盯着细毛,生怕错过上面的变化,可是过了许久,他都没有感觉到毛上有什么变化,让他很是失望。
但王小侃不知道的是,不知多少距离之外的山林里,一只斜靠在巨大石壁上睡得正香的肥嘟嘟的萌萌哒的小猪的睁开了迷蒙的双眼,疑惑地对着空气嗅了嗅,可还没等它再去探查,王小侃就因为疼痛收回了食指,断了那丝微弱的联系。
小猪疑惑地皱了皱眉,感觉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儿,但被懒洋洋的太阳一照,它还没转过弯儿来的脑子彻底步入休眠状态,一丝儿脑筋都不想再动了,现在,它更想投入睡神的怀抱。
眯着眼睛对着前方的空虚看了一会儿,犯懒的小猪忍不住又睡了过去。
那么遥远距离之外的事情,修为不足的王小侃是没办法知道的,因此,在他眼里,这根细毛没有丝毫变化,一丝儿都没有。
但王小侃不是这么容易就能放弃的人,又试了火烧、水浇……
把他能想到的办法都想了个遍,可一番折腾下来,还是毫无所获。那毛别说变化了,连给点儿提示都不屑呢。
盯着那根至始至终岿然不动、似乎在嘲笑他的天真的破毛,王小侃悟了:这丫的就是根普通的破毛!除了比其他毛坚固一点儿,根本没什么用处,臭老头果然又在骗人了!也是,哪个门派会穷的只留根破毛做遗产的?就是这个戒指,只怕也比这根毛值钱吧?
这么一想,王小侃就感觉自己刚刚的折腾很傻气,像个白痴一样!
越是后悔之前那样郑重其事的举动,越是怨恨老道之前的夸夸其谈,王小侃体内的怒火急剧飙升!
气恼之下,王小侃根本顾不得这根毛可能还有什么没找到的用途,直接将之随手扔了出去。看看彻底空了下来的戒指空间,他的心才舒畅了几分,拍拍手就出去了。
不过,看着草堆边的那个小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