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在场还有很多是没上过战场的武将,也忍不住将这一首诗含在嘴里念了又念,只觉心底涌起豪情无限。
这便是宝玉准备的军歌。
一个军队,想要有凝聚力,只靠打军棍(大棒)和发军饷(胡萝卜)是不够的,多少前人(上辈子、上上辈子活着的世界里)的经验告诉我们,军队中的精神文化建设一样重要。
只有扫盲,让士兵识字,才能让他们更快地接受洗脑,啊不,是知识;然后配以白日严厉的训练和夜间温馨的团队活动,更能够让他们体会到同袍即手足的情谊。
十六读完也是面色通红——激动的:“宝玉,这是你写的?”
好吧,历经一个月,在场的人对太子殿下对贾参将如此亲昵熟稔的态度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宝玉点点头:“殿下看,可堪为军歌?”
“军歌?”
宝玉以手击打桌案,开口便唱。
大约是时光总是特别优待颜值高的人吧,宝玉这辈子的变声期很快就过去了,并且变声之后也不是粗嘎的男声,虽没有了少年郎的清亮,但是更具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
臭不要脸地说,有时候泡澡沐浴,他忍不住哼点曲子,也能叫守在外头伺候的一二三四更听陶醉傻了——对此四个更特别得意:一二月只听过二爷吹笛子,可没听过二爷唱歌吧?
铿锵有力、无所畏惧,歌词虽然简单,但是演唱者饱含深情,最简单的击打节奏,也能深入人心。
挎长刀、路漫长、心不怠、歌无畏。
有血有肉有锋芒。
在场的几位有干过仗、也有从来没领过兵的,但是在此地、在此刻,根本不能拒绝满身的鸡皮疙瘩。
那是极度亢奋之后的生理反应,热血上涌冲头、歌声敲打心弦、身体变不自觉一紧,立起汗毛无数。
这歌词、这歌声……叫人眼前出现了一副画面:同批铠甲即将奔赴战场的将士们相互鼓劲;刀锋雪亮、红缨渴血,只等主将一声令下,整队出发;即便关山万里,也指日可达;即便血洒沙场,也百死不悔;待到我军气势如虹,贯穿敌营,千万军骑,驱除鞑虏;而班师回朝之际,死者马革裹尸,生者醉卧沙场;此乃为将、此乃为军、此乃为兵!守一方疆土,保百姓安宁。血肉筑城、英魂成旗,世代不止、永生不息。
正是因为歌词实在是太少了,宝玉重复唱了一遍,而第二遍的时候,十六都能跟着一起哼哼了,可见是多么朗朗上口。
曲罢的时候,听者都意犹未尽。十六拍掌:“哪里是堪?我从没有听过比这更雄壮的军歌了。”
激动之下,十六自称为“我”。
一首军歌给他们的震撼比黑板和粉笔要大多了,这一下,不只是郭野叫好,连曹炆也不得不感叹:“听完贾参将一曲,恨不能投笔从戎。”
当然,以上只是夸大的赞美,曹炆也只是说说而已。曹家一门皆文臣,真要叫他从军,想来他乐意他家人也不乐意。
制定了前十天的扫盲计划,宝玉稍微修改了一下五位夫子们的教学计划表(被聘用成功之后就要求立即做一份交上去的),然后又给问他们要不要兼职顺便把军歌教给禁卫们,其中曹炆等人还有些放不下脸面,只有武平点头应下了,于是剩下四个府的军歌由一二三四更去教,不多不少刚刚好,也真是凑巧。
没几日,陈淳因为出操认真、学字勤奋,又是他们队唱军歌最快最好的人,被吴钰奏请贾参将处,提拔为副队正。
宝玉对陈淳还有印象,对于这个出身一般、脑子灵、反应快的青年,还是挺有好感的,自然不会卡他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