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穿来时较晚,一身大红袍,手里正挽着大红绸的另一端,彼时正朝着大红绸的另一端躬身着礼。抬眼望去,只能瞧见她那小新郎一树梨花争相斗艳的饰物足足压了半个脑袋,此时正摇摇晃晃的在喜婆搀扶下慢悠悠地直起腰杆。
打一见那套沉甸甸的头饰,她便知道,此人应是穆国公府上那位了。
书里,这炮灰羡王着实也不是个有什么担待有责任的良人,这头拜了堂,转身就搁烟花巷里留了夜,仗着酒壮怂人胆,掳了一直以来藏在心中的白莲花,就在这酒醉灯谜的气氛里毁了人良家子的清白。
御赐的正夫她不爱,偏就魔怔了那,名草有主的户部侍郎二子,柳听雨。
柳听雨人嘛,才貌双绝,堪称帝都第一公子,再等等,等七日就能如愿以偿嫁给他梦中情人十一皇女,虽说并非正室,好歹也是个平夫,称得上一声侧王妃,何况那人是他钟情所在,想想以后,算得上圆满了。
可偏偏羡王这货临门横插一脚,背了个夺姐之夫的骂名,不懂强扭的瓜不甜,搁着自己新婚的日子,干下这混账事,无端端累她那刚进门就独守空房的小正夫,最终在她那即荒唐又滑稽的爱情故事里,这孩子的结局仅仅是一条白绫,一封休书,彼时还未满十六。
这前羡王妃,前后出场加起来不过数笔,从未干过一件坏事,也从未拥有过卓越的人生,如今活生生站在她面前,芙蓉如面,稚嫩的小脸庞上一双望着她熠熠生辉的清澈大眼,唇角是藏不住的笑意,一树梨花没把这小人儿给压得喘不过气来,倒是显得越发的神采奕奕,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彼时正映照着她一身喜红,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面前这孩子实际还没满十四周岁!
可原主即便是向主神提出愿望,也未曾提及她亏欠的这孩子哪怕一星半点,按照原著,这孩子嫁进来也才一年,就被原主给逼着一条白绫上了路,死了还落得一封休书给抬回了娘家,可见这原主着实不是个什么好人。
想到原主,一身大红喜袍的十四不禁微微皱眉,那个最终落得人人唾弃的怨灵,被主神系统捕捉到的时候,颠来复去合念着只有一件事,不是复仇,相反,这货仍旧希望那个把她逼到绝境的男人可以过得幸福美好,愿望很简单,用一世免他惊扰、免他烦忧。
在十四看来,这任务是她接过最简单的一个。
只需要“羡王”不再招惹他柳听雨,什么大惊扰、大烦忧、大痛苦自然而然也就没有了,换句话说,原主以自己的魂魄作为代价,购买下来的任务或许是她思虑不周的缘故,导致这个交易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不过,十四只要一想到那盏魂灯,她也会毅然而然的,尽其所能去完成任务,原因无它,她只不过是想早些点燃魂灯,让那个人活过来!
只差七十一个小世界的书魂,就能混成灯油,重燃那个人的生命!
十四已经完成了十次小世界任务,却依旧想不起来,想不起来究竟自己是为了点燃谁的魂灯?
在一个连自己都遗忘的世界中,活着仅仅是一个代号,编号14,没有过去,就像是从不曾存在过一般,唯一支撑她的,仅仅是她记得,记得自己是为了点燃一盏魂灯,救活一个人。
在别人眼中或许很荒唐,但这却是她唯一的归属。
十四,不,应该说是羡王,牵着那大红绸另一端的小王妃,在花郎们的簇拥下,被赶鸭子上架的送入了洞房。
一群花枝招展的男人们你一言我一语,让人总有种莫名的违和感,或许是因为十四头一回接触女尊小世界罢!
真的很难接受满屋子的“血色”,还窝着一群搔首弄姿叽叽喳喳的男人,恕她代入感不够,毕竟刚从前十个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