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番外四(1 / 4)

波士顿的深夜, 已经接近中时区的清晨时分, 郝乐蒂身处伦敦近郊的马尔福庄园, 刚刚和丈夫结束一段简短谈话的马尔福夫人正站在她面前。

三十五岁的贵妇人面容光滑漂亮,脸色与她的丈夫一样苍白, 金发比马尔福父子的颜色稍深一些, 仪态则优雅且傲慢。

纳西莎·马尔福出生于极端信仰纯血的布莱克家族, 甚至到了如果家族后代有任何事关此事的反叛行为, 便一律从家谱上除名的程度。

一个合格的布莱克,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就是将麻瓜混血视为下等人, 即便此时她面前这个混血小姑娘身上流淌着萨拉查·斯莱特林的血脉,但这也不能掩饰她是个麻瓜混血的事实。

也许魔法界大部分巫师会将这小女孩看成贵重的“吉祥物”,但像是布莱克家族这样的激进派,只会将她视作“卑劣的下等人”。

即便事实情况是——魔法界真正完全纯血的巫师很是稀少, 除非像是冈特家族那样为了保证血统纯正而近亲通婚,但最后结果只会是自取灭亡, 高发的遗传病不说,还性情恶劣。

可无论是自欺欺人也好,信仰极端也罢,纯血巫师家族从来以血统高贵自称,傲慢的将纯血纯种视作最为正当的政治立场。

实际上, 纳西莎从前也是这么做的, 但现在的情况明显变得有点不一样——

根据德拉科对今后十九年魔法界前景的陈述, 如布莱克家族这样持激进血统观点的巫师家族, 势必将被淘汰于历史长河, 而与麻瓜界通力合作反而成为兴旺发达的最佳选择。

但即便如此,如果她还是一个典型的布莱克,想必宁可冒着前途灰暗的危险,也不会愿意与那些一向看不起的“下等人”合作,可她现在已经是马尔福夫人,而她的丈夫与独子是两个将左右逢源、投机攀附烙印在血液里的马尔福。

对于纳西莎而言,没有什么比卢修斯和德拉科更重要的,她想这也许是她仅有的优点了,比起歇斯底里想要跟随黑魔王成就一番暴.政事业的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纳西莎这个回归家庭的“全职妈妈”,更关心马尔福家族的兴衰。

而她一向溺爱德拉科,她总会达成他的任何要求,不管他的愿望是要一盒巧克力,还是陪伴一个小女孩,她总会愿意为他实现。

更何况她面前这个小姑娘长得非常讨人喜欢,是那种很容易令人放下防备的柔和长相,下垂眼还有点委屈巴巴的。

纳西莎甚至差点怀疑当初和卢修斯决定只养育德拉科一个孩子的决定是不是太片面了点,尤其现在白白嫩嫩的包子脸小姑娘扬着脑袋看她,就好像下一秒就会张开手臂讨要拥抱一样。

但如果她真的这样做了,纳西莎当然会拒绝,她不喜亲密,虽然溺爱儿子但也不是常常将幼子抱在怀里的母亲类型,她对儿子近乎百依百顺,但依旧是典型的贵妇人育儿模式,习惯留出一些距离感。

纳西莎又看向小姑娘微卷的黑色长发,她以为自己一向更喜欢浅发色,马尔福家的金发就浅淡的几乎要过渡到银发的程度,而她本身也是欧洲审美中典型的金发女性。

但现在,马尔福夫人只觉得这个“吉祥物”混血女孩连头发丝都冒着可爱劲,她难道是看多了丈夫和儿子的金发,产生了审美厌倦?

即便内心已经有点被可爱的棉花糖小姑娘动摇,但纳西莎·马尔福依旧摆出一副傲慢冷淡的样子,她并未看向一侧的金发父子,而是习惯性的微抬着下巴,对郝乐蒂说道,“波比已经将你的卧室整理好。”

纳西莎想着波士顿与伦敦两地的时差,早就到了小女孩该上床睡觉的时间,她语气淡漠,“你可以回房休息。”

最新小说: 身边人都是满级大佬,这仙能修? 玄幻反派:仙域最强太子爷! 你慕强选他,那我就让你们亡国灭族 天地不仁,我以恶为食 仙子请留步 炼神鼎 赠礼返还:我,玄幻第一舔! 夺嫡:老七饶命,朕不想过头七 你大魔头,功德比圣人还厚? 长生从丹童杂役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