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了。” 音乐的前奏响起,唐悦就忍不住一阵激动。 她和谢妮关系很好,之前谢妮也开过演唱会,不过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她还没有真正在现场看过演唱会呢。 这会第一次看演唱会,唐悦觉得自己激动极了。 孟司宇把玩着唐悦的手,她的手很嫩,很滑,软软的,他喜欢握着她的手,演唱会之于孟司宇来说,还不如唐悦的手有吸引力。 “真好听,现场和磁带里的声音完全不一样。” “司宇,我们以后多来看几场演唱会,好不好?” “唉,可惜我五音不全,不然的话,我也想唱歌,谢姐的歌怎么能唱的这么好听呢。” 唐悦自演唱会开始之后,就一直喋喋不休的,一双眼睛,如天边的星子一样,亮闪闪的看着舞台上,光芒四射的谢妮。 平时的谢妮,温柔似水,但却有自己的原则,而舞台上的谢妮,热情、魅力十足,她就是全场最耀眼的星星。 “你唱的比她唱的好听。”孟司宇握着她的手回答着。 ‘噗~’ 唐悦突然就笑了,她斜睨了他一眼,盯着他的耳朵瞧了半晌,她凑上前,在他的耳旁说:“孟司宇,你这话就太假了。” 因为现场的声音很大,如果不挨的近一点,恐怕连对方的声音都听不清楚的。 “我从不说假话。”孟司宇目光灼灼的望着唐悦,四目相对,舞台上的灯光变幻着,忽明忽暗的灯光,添了一成朦胧的感觉。 唐悦忽的感觉心一跳。 “妈妈,我也想学唱歌。”晨晨起身,扑到了唐悦的怀里,将这幸福的冒泡泡的气氛给打乱了,孟司宇一把将女儿拉到了怀里,免的累到了唐悦,说:“晨晨想学唱歌就学,现在呢,我们认真听歌。” 孟司宇怀里抱着女儿,握着唐悦的手,舞台上唱什么他不清楚,但那一种幸福感,却是满满当当的。 隔了三排的后面,元雨趁着几首歌,谢妮到后台休息,台上正在表演着,元雨偶然看向前排的孟司宇和唐悦,哪怕隔了几排,可是却能清楚的看到他们侧脸说话的样子,孟司宇无论从前在车队里,还是现在在公司里,那铁血的手碗,她可是知道的。 就是从爸爸嘴里谈论着孟司宇的时候,大多都是说他做事果决,当断即断,在工作上,那是没有半分人情可讲,每天板着脸,就没看到他笑过。 可,元雨见过的几次面来说,孟司宇在公司里,确实是冷血无情的,但在唐悦的面前,从来都是温柔的,他看向唐悦的目光,温柔宠溺,如果不是见过公司里的孟司宇,元雨是怎么也不相信孟司宇是传言里那个冷酷无情的人。 他们结婚都快十年了,可是却依旧如新婚一样甜蜜,这样十年如一日的感情,真让人羡慕。 或许,这就是幸福的样子? 元雨望着她们一家四口,不由的失了神。 唐军对唱歌没兴趣,要不是因为元雨,他更喜欢在公司里,或者去山里采药。 “元雨,以后我也会像我姐夫一样的。”唐军凑上前,在她的耳旁低语着。 元雨正看的失神,突然,唐军的气息萦绕,温热的气息扑鼻而来,他的声音低低的,好听的让她有一种忘记了置身于演唱会现场。 她侧目,呆呆的看着他,她只看到他的唇在动,他的话,她一个字一个字都听清楚了,可是意思,却不明白了。 什么叫他以后也会像我姐夫一样? “元雨,你这样真可爱。”唐军望着她,那一脸呆萌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让他有一种想亲一口的冲动。 不过,旁边的不断的尖叫声,唐军觉得,还是不能冲动,他伸出手,轻轻的刮了刮她的鼻子,解释说:“我的意思是,等我们以后结婚了,我也会像姐夫一样对你好的。” “谁要跟你结婚了。” 元雨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说:“谢姐又要唱歌了。” 元雨虽然努力的在看演唱会,可是一颗心怦怦怦的跳个不停,让她觉得慌张极了,连最爱的演唱会,都好像会频频走神似的。 不过,很快,元雨又重新投入到演唱会里,她真的觉得太兴奋了,谢妮唱的歌太好听了,再加上现场这样的氛围,更是让元雨抛开了儿女情长,跟着大家一起为谢妮欢呼着。 前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