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竹愣了,呐呐的张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
周围的村民立马离他远远的,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凶手一样。
高竹连忙道:“我,我,我是感觉家里好像有人来过,但也不敢确定是他……就,就前日,我砍柴回家看到大虎在吃肉包子,我都小半年没吃过肉包子了,又怎可能给家里狗吃这么好的玩意儿,后来问了一圈儿也没人应,我就没当回事,但我心里觉得,能随手给狗丢肉包子的,必是不差银子的主儿,这种人,我,我就只认得一个高槐……我想他可能回来过……我真的,真的不知道啊。”
若高槐只是曾经回过高家,那就不能说高竹见过高槐。
可连高竹都不敢确定就是高槐回去过,这小男孩又是如何知晓的。
四季村的人不认识什么柳小哥,听传言倒是听了不少,可他们以为,既然是小哥儿,那怎么也有个十八九的年纪,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小哥儿是真的小,小的站在草丛里就都快看不见了。
小黎听了高竹这番言论,沉默着又低头看看高槐的尸体,吐了一句:“如此说来,也说得通。”
陈泰急忙问:“小黎,你到底瞧出了什么?”
小黎走到尸体边,蹲下,又抬头看看远处的村民,招手:“你们过来些才能瞧见。”
“不不不不。”
所有人都摇头后退。
小黎只好就这么说:“死者的死亡时间不超过八个时辰,也就是昨日申时到酉时遇害的,死者身上赤身裸体,但他头发却完好无损,他的发髻为半梳,与良民不同,通常商民或官籍才会用到半梳的发髻,从而我判断出他身价,至少也是个商贾之辈,可他的胃里,却是草梗与粗米的混合物。”
小家伙说着,找了根树枝,从尸体被劈开的腹腔内,勾出粘物,递向众人。
所有人再次后退,甚至掩住鼻息。
小黎道:“你们闻闻,还能闻到干土味。”
大家都摆手。
小黎就道:“虽然从肉眼分辨有些困难,但死者生前最后一餐明显用的粗狂,连未熟的食物都糊弄吞下。”
说到这里,小家伙又把树枝放下,走到尸体的脚边,抬起他的右脚。
为了不让其他人过于不适,小黎没有将尸体的腿整个抬起来,而是稍微往上,示意一下:“他的鞋是完好无损的,从鞋的质量上,可以看出他的确是个有经济能力的人,这鞋是绸缎面的,但鞋的大小,却与他并不合适。”
说着,小黎就看向高竹,尤其盯着他的脚:“但与你的脚,却分外合适。”
高竹连忙说:“这,这鞋是我的,是,是……”
“是什么,你倒是说啊。”有人催促起来。
高竹一咬牙,还是说了:“这是今年过年的时候,高槐让人送来的,说是……年节的礼物,但我暗恨他进出青楼,赚的银子龌龊,一直没穿,就放在床下的盒子里。”
小黎点头:“所以我断定你二人近期见过,这鞋磨损清浅,的确是刚穿的新鞋,不过你说你没见过他,那他若是趁你不在偷去了你家,换走了这鞋,也说得过去。”
“可他换鞋做什么?”有人不解。
小黎又抬起高槐的左脚,指着脚踝处那青淤,又点点脚背上明显的伤痕:“他左脚的鞋丢了。或许是崴脚,还是别的什么,导致他仓惶离开而跑丢的,但之后,左脚没穿鞋在山上走,他的脚背被划伤了,无奈之下,他想到了附近的哥哥家,便去换走了鞋。”
高槐在县城里大手大脚惯了,以前是做龟奴,后来行了许多不法之事,做了许多人口买卖,自己已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