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显得乖巧好看的少年时,心肠突然就软了。她无论如何也忘不掉第一次见到少年时的情景——他跟人打架搞得头破血流,一人揍趴了十几个,躺在地上喘粗气。
她一时好心关心了一句,结果从此就被缠上了。
好像命中注定一样。
“姐。”高大的少年盘腿坐到床上,把清欢拉到自己怀里,“我马上高考了,等高考完要搞个聚会,你来吗?”
“你们年轻人在一起玩,我去做什么?”
“姐看起来一点都不老。”江同非在她的蝴蝶骨上轻轻亲吻,“我想姐跟我一起庆祝,好吗?”
他的请求清欢向来无法拒绝,便嗯了一声,少年立马喜笑颜开,“姐真乖。”
少年的胸膛还略有单薄,但已经非常温暖和结实,清欢依偎其中都觉得浑身发冷。她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结果却发生了这样的事。她冷的连眼角下的朱砂痣都黯淡了几分,似是褪了颜色。
a省的习惯是先考试,等出成绩后根据分数填报志愿,江同非虽然性格乖张叛逆,却实打实是个天才,学习对他来说,考得好是随便考考,真要想考,那肯定是满分。
所以高考他一点都不担心,他想要的,是高考后的那场聚会。
那样的话,他可以光明正大以庆祝的理由,对喜欢的那个人表白。哪怕是借酒装疯,也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