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一脚将光头踹到一边,然后抬腿就朝楼到尽头的办公室走去。正前方的混混们自动分开,一个个表情都跟要吃人似的,却是典型的色厉内荏。
就在萧晋目不斜视的要走出众人包围的时候,忽然又是一声枪响,混混们顿时大乱,离他较近的几个人更是第一时间抱头蹲在了地上。
片刻后,他们才发现萧晋依然好好的站着,而不远处的一个办公隔间里却摔出来半边身子,脑门上的小洞里只流出了一滴血,脑袋后面却瞬间一滩,将旁边掉的那把枪给泡了起来。
这人他们都认识,老大身边的亲信保镖,也是能接近老大的人中唯一有资格随时带枪的家伙。很明显,他是想暗搓搓的搞偷袭,可惜运气不好,让人家给先一步干掉了。
“子弹只剩四颗了哦!有人要试一下吗?”萧晋戏谑的声音再次响起,“话说,那家伙的枪还没有击发,就算弹夹不是满的,子弹数量也肯定超过了我,只要拿起它,我唯一的优势就荡然无存,你们真的不打算尝试一下么?”
“神经病!这家伙一定是个神经病!”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的这么想,“这货真的敢杀人,而且看上去很不过瘾,还想继续似的。他娘的偷袭的人都被你给干掉了,当你的面去捡枪岂不就等于寿星老上吊?这尼玛是哪儿冒出来的狠人?以前没听说过呀!”
说到底,江湖混混从古到今都是社会中最不入流的一个群体,他们生存靠的是暴力恐吓这种低端直接的方式,也就能欺负欺负老实百姓罢了,真碰上比他们还狠的亡命之徒,一个个都会变成兔子。
江湖,一旦丢掉了快意恩仇和义气千秋的成分,就只能生产垃圾。
有人悄没声的掏出了手机,还没拨号,就听萧晋看着他说:“你是要叫人还是报警?建议你报警,毕竟你们这么多人都没用,再来多少也是白搭,还是报警比较靠谱。对了,记得跟警察叔叔说清楚,开枪杀人的叫萧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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