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的那把手枪被他踢飞出去,不偏不倚,正中后追出来这名大汉的额头。后者怪叫一声,本能地抬手握住脑袋。
趁此机会,浓妆姑娘蹿上前来,先是一击,顶在大汉的下体,让后者不由自主地弯下腰身,紧接着一击手刀劈落,狠狠砍在大汉的后脖颈处。
噗通!
大汉一头扑倒,当场晕死过去。浓妆姑娘还没来得及缓口气,后门内又冲出来两名大汉,两把手枪,齐齐指向她。浓妆姑娘心头一惊,下意识地扑倒在地,向旁翻滚。
噗通、噗通!
没有枪声响起,只有重物倒地的声响。浓妆姑娘一翻身,从地上站起,抬头一瞧,那两名彪形大汉已经到在地上,站于他二人背后的,是两名青年,吴尽欢和金。
当她看清楚吴尽欢的模样时,不由得面露惊色。
未等她开口说话,吴尽欢快步上前,拉住她的手腕,说道:“跟我走!”说着话,他拉着浓妆姑娘,直奔向胡同深处跑去。而金则是向反方向跑。
吴尽欢和浓妆姑娘穿过这条胡同,再往前走,是宽敞的街道,她正要说话,吴尽欢已拉着她冲出胡同。
吱嘎!这时,刚好一辆轿车停在他俩面前,吴尽欢拉开车门,先是把浓妆姑娘一把推了进去,紧接着,他也坐了进来。
开车的金脚踩油门,轿车风驰电掣般飞驰出去。
车内,吴尽欢呼了口气,转头看向身旁的浓妆姑娘,含笑说道:“我,救了你两次。”
浓妆姑娘眼眸闪了闪,对上吴尽欢晶亮的目光,面无表情地问道:“你还记得我?”
“我看人,不看皮,而是看骨。”一个人,皮相可以变,但骨骼不会变。
“……”浓妆姑娘沉默片刻,问道:“为什么帮我?”
吴尽欢默然,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帮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的奇妙,他就是对她有好感,也许是同为杀手,同病相怜的关系吧。
他想了想,说道:“也许,是因为你我今生有缘。”
嗤!浓妆姑娘嗤笑出声,问道:“难道,你就不怕我杀你灭口?”
“如果你能做得到,我早就该是死人了,也不会活到今天。”早在他俩第一次见面,早在五福饭店相遇的那一天,她就已经把他杀了。
虽然他的话很讨厌,但她也不得不承认,他说得事实,自己的确不是他的对手,以前她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她幽幽说道:“无论你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你都会失望的。”
“如果我说我什么都不想得到呢?”
浓妆姑娘看着他,过了半晌,她问道:“你知道我刚才杀的人是谁吗?”
吴尽欢摇头,道:“不认识。”
“文东会f市分堂的堂主,冯明建。”浓妆姑娘一字一顿地说道。说完话,她目光眨也不眨地看着吴尽欢,希望能从他的脸上看到惊慌和害怕。
吴尽欢还真没想到,刚刚那个一命呜呼的中年人竟然是文东会的人,而且还是分堂的堂主,这太令人意外了。
他非但没有惊慌害怕的表情,反而嘴角勾起,笑了,说道:“看来,我救你是就对了。”
浓妆姑娘满脸的诧异,看着吴尽欢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白痴。她问道:“你不知道文东会?”
“知道。”
“既然知道,你不怕他们找上你吗?”
“人又不是我杀的,为何要来找我?”吴尽欢笑问道。
“……”你帮了我,就等于是我的同党了,这个道理你不懂?
她眼珠转了转,好奇地问道:“你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