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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零六章 岁月无情天地焕七(2 / 4)

断的、独立的、并不完全成体系的。

索卢参不反对非乐,他是真正的墨者。

非乐,既是子墨子言,又是一种道德上的同情,同时也是符合墨家利天下只说的。

从墨家的“利天下”角度来看,子墨子言: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

然而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当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民衣食之财,将安可得乎?

原本也只能解释到这里。

可当现在他想明白了“民之所欲、天之所志”这个道理之后,他对“非乐”又有了自己的理解,一个更加成体系成理论的理解。

几年前他在沛县的时候,记得适曾经在一次军事动员会上,说过这样的话。

“我们现在研究治政、军事、战争。”

“因为我们研究治政、军事、战争;所以我们的下一代,可以有机会研究九数、几何、机械、造船、稼穑、百工。”

“因为我们的下一代可以研究九数、几何、机械、造船、稼穑、百工;所以他们的下一代才有机会研究航行、星辰、日月、音乐、舞蹈、美食、图画、诗篇……”

“我们墨家不是自苦以为极乐的怪人,我们只是知道怎么样才能真正的让天下得利……”

这些话,只是当时的一些宣传之语,索卢参当时也只是觉得有道理。

而现在,当他想清楚了那些关键之处之后,终于明白了这些话的另一种解释。

“民之所欲、天之所志”,喜欢音乐是不是一种欲?这是不是一种天所喜欢人民拥有的?让人民听音乐,是不是一种利天下?

那么自然是的,可是墨家非乐,难道错了吗?

索卢参想,没有错,因为“民之所欲”的民,是“兼”,是民的集合,只有每个人都有资格、有能力去听音乐的时候,才能算得上是“天之所志”。

而在这之前,有的人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让民众受困苦而靠赋税去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这不是达成了“民之所欲”,而是达成了“个体之所欲”。

这个个体是民,但却不是“民之所欲”中的那个民。那个民是“兼”,而这个是“体”。

这一切与墨家的逻辑是相通的、是自洽的。

有的人喜欢音乐,有的人不喜欢音乐。

和有的人可以听到音乐,有的人没有机会听到音乐。

这二者是不一样的。

就像是摆在一个人面前,一碗稻米、一块麦饼、一碗粟米……人们选择吃麦饼而放弃稻米是一回事。

但一个人的面前,只有一碗粟米,却说这个人喜欢粟米,这又是另一回事。

索卢参心想:“巨子说,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钧其分职,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备”

“那么,天下事当、天下事得、天下事备,这是利天下。”

“反过来,能够做到使人各得其所长、钧其分职、皆其所喜,这也是利天下。”

“而能够做到使人各得其所长、钧其分职、皆其所喜,那么天下事当、得、备就是必然的结果。”

“那么,其实利天下最终还是以人为本。”

“我说,民之所欲,天之所志。”

“那么,民之所欲的最终,不就是使人各得其所长、钧其分职、皆其所喜吗?”

“既然可以使人各得其所长、钧其分职、皆其所喜,那么结果必然就是天下事当、得、备。”

“天下事当、得、备,那么不就是利天下吗?”

“既然这样,那么怎么才能做到让人们各尽所能,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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