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着走着就变成了狗拖着他——发|情期的阿拉斯加犬简直就是一台四驱播种机,力大无穷,热情奔放,看见树要过去蹭一下,看见石头要过去蹭一下,连看见野兔都要试图过去蹭一下……李维斯跟着它跑了半座山,感觉明天连这里的土地公公都要怀孕了!
“你够了!”走到一处小溪边,李维斯气喘吁吁拽住了巴顿,将它绑在一棵树下,自己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喘气儿。
还是建议宗铭给狗做个绝育吧,这样对狗不好,对人更不好啊!
背后忽然吹过一阵凉风,李维斯倏然回头,依稀看见右后方闪过一个黑影。
“谁?”
风吹树枝,疏影摇曳,没有人回答。
李维斯天生胆大,仗着练过几年功夫,往那边走了两步,提高声音道:“谁啊?出来!”
五米外的大树下站着个人,身形非常高大壮硕,因为天黑看不见脸,只看到两只泛着冷光的眼睛。
“你干什么?为什么跟着我?”李维斯从地上捡了一根木棍,双手握着慢慢往前走,呵斥道,“不出来我动手了啊!”
那人像是被他吓住了,往后退了两步,转身跑了,很快便消失在了黑暗里。
不会是野人吧?李维斯追了两步,放弃了,随即觉得自己的猜测有点可笑——这里虽然是山区,但离大城市很近,往前再走不远就是一个叫鸡架寨的村子,哪里会有什么野人。
丢下木棍,李维斯拖着巴顿往回走,走到一半,远远听到省道上传来车声,站在崖边看了一眼,看见一辆蓝绿色的越野车开得飞快,往鸡架寨那边去了,暗夜中留下两道明亮的车灯。
遛狗一小时,脱臼五分钟,李维斯回到石湖农场的时候,感觉两条胳膊都快不是自己的了,想了半天,在“朕就是这样汉子”留言纸上添了一行字:“把狗阉了吧。”
然后他将巴顿拖过来:“你看怎么样?”
巴顿高高兴兴地绕着他转了一圈,站起来扒在冰箱门上敲黑板。
“看来你不是宗铭。”李维斯失望地摇了摇头,在留言纸上加了一句“宵夜在冰箱里,自便”,便回到房间去睡觉了。
不知睡了多久,静夜里忽然传来一丝轻微的响动,李维斯恍惚醒了一下,听到仿佛有车进来,隔了片刻,一个略显蹒跚的脚步从客厅传来,似乎还拄着拐杖。
宗铭回来了?他腿不方便?出于对残疾人的普世关爱,李维斯想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但仿佛被一种古怪的力量魇住了,根本无法彻底醒来。
楼下传来一阵欢快的狗爪挠地的声音——巴顿也醒了,李维斯模糊听见它讨好的呜呜声,夹杂着一个男人低沉的呵斥声,最后似乎有重物落地,发出“嗵”一声闷响。
别是摔了吧……李维斯有点担心,但梦魇的感觉更加严重了,他连眼皮都抬不起来,挣扎了几秒钟便再次沉入黑甜的睡眠。
次日一觉睡到自然醒,李维斯睁眼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晨风吹起露台的纱帘,纯白色的轻纱在阳光下仿佛镀了金一般。
李维斯懵懵懂懂地坐起来,房门忽然被“嗵”一声撞开,一个巨大的毛球一跃而起跳到他怀里。
“Shit!巴顿你给我滚开!”
阿拉斯加犬仍旧热情似火,大清早像打了鸡血一样把他推倒舔了一番。李维斯好不容易把它推开,洗漱下楼,第一时间跑到冰箱前看留言条。
“附议。”
李维斯松了口气,于是经过昨天晚上的“战斗”,宗铭终于也受不了他仿佛得了热情癌的狗了吗?
当巴顿再次抱着他的腿各种戳的时候,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