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让对方如此心不在焉。
国事?今儿个一大早,对方就把该处理的折子都处理完了,也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值得摄政王惦记的。
无风不起浪,那流言传得这么厉害,肯定是因为是真的,摄政王这会如此的心不在焉,肯定是惦记着外头的那个狐狸精了。
燕秦面上不显,手里却恨恨地把筷子重重地戳进猪肘子里,猪肘子的酱汁吧唧一下飞溅到他的衣袖上,浅色的袍子顿时出现点点深棕色酱汁,显得刺眼极了。
虽然自己并不缺衣服穿,但衣服被弄脏了,小皇帝的心情也因此变得更差了。
摄政王还是没有发现燕秦的不对劲,因为他心里装着事情,没办法分出心来注意这么多,他往自己嘴里塞了两口饭,感觉也吃饱了,又说:“陛下,臣的伤也养的差不多了,先前有些私事要办,一直搁置着,现在时间有些紧迫,也不能再拖。接下来几日,早朝就要辛苦陛下了。”
燕秦看着摄政王,神情淡淡,语气也淡淡:“王叔有什么私事,不能交给底下人的去做,还得劳烦你亲自跑这一趟的?”
燕于歌便含含糊糊的说:“臣家里的一些事情,亲自做比较好。”
他现在和小皇帝是一家人,既然是子嗣的问题,那也算是他的家事了。
家里有什么事情,不能直接告诉自己吗?燕秦本来想发火,但他转念一想,摄政王说的这么含糊,肯定是不想告诉他,即便直接问了,对方肯定会有所隐瞒,说不定还引起了对方的注意,提前把真相隐藏起来。
他稍稍放松了自己脸部的肌肉,好让自己的神情显得更加自然一些:“那你要去什么地方,要去几日,总得让孤有个准备。”
他亲政也有近半年了,现在不需要请教摄政王,他也能处理好朝政大事。摄政王要外出也好,他正好能够调查一番,看看流言的虚实。
燕于歌没有多想,仍旧十分诚实的回答说:“去邺城,十日便够了。”快马加鞭赶到邺城,来回只需要六日,他在哪里待上四日就足够了。四天的功夫,足够他查出自己想要东西,指不定还有些空闲带给小皇帝一些当地的特产。
五日啊,他登基两年来,摄政王就没有因为什么事情出去过十日日。燕秦心里这么想着,也没有说什么别的:“孤听说那邺治安不大好,王叔此番前去,要多多注意安全才是。”
燕于歌便笑:“若是陛下想我的话,我一定会尽快赶回来的。”
哼,要流言是真的,摄政王还有脸在这里调戏自己,燕秦心下冷哼,面上却不动声色,用温柔的语言来麻痹对方:“那孤一定会念着王叔的,不过你的伤口刚好,也不要太着急,一切以你的身体为重。”
摄政王的私事似乎是真的很着急,当天用完了晚膳,也没有在宫中留宿,便直接回了摄政王府,收拾了一番行囊,然后宵禁之前便出了城门。
摄政王的骏马驮着身上俊美的男人一路飞奔,直至出了燕都的城门。
长得好看的男人,总是格外惹人注目的,街边上一个卖胭脂水粉的姑娘便看直了眼睛,待摄政王的骏马彻底消失在了她的视线里,还是等了老半晌才收回视线来。
那胭脂摊子的摊主笑眯眯地说:“姑娘生得好看,涂了我家的胭脂水粉,更貌美。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摊主的嘴巴本来就甜,那姑娘听得笑眯眯的,便掏出碎银买下了胭脂水粉。
等到进了一处客栈,买胭脂的年轻姑娘换了身衣服,又坐上等候许久的马车,入了宫。
她跪在皇帝面前的长毛毯上:“奴婢亲眼所见,摄政王当日晚上便快马加鞭地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