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顶层,正好是中午,新仔应该在家。
来开门的,是个八九岁大的男孩。黑黑瘦瘦的,眼神很灵活,和姐夫长得挺像。
“爸爸,我一猜就是你!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向家姐夫虎着脸:“就知道吃!快过来,叫阿公和姨妈!”
他又给大家介绍道:“这就是新仔,大名陈新,你们叫他小新也行。”
听到这个名字,林毅想到了《蜡笔小新》。低头看了看,还好男孩没有露出大象。
新仔二叔不在,说是出去搭棚了,他婶婶把大家请进屋。屋里很小,可能就一二十平。进来才发现人太多,坐的地方不够用。女主人去借了椅子,大家简单吃了个午饭。
姐夫带来不少咸鱼和酱料,交给二婶做菜。林毅尝过后,发现味道都很好。尤其是酱料煲的汤,又鲜又香回味无穷。问过姐夫,说是大澳特产的虾酱(虾膏)。林毅脑中蹦出个灵感,觉得可以做点事情。
苦于地方局促,姐夫又督促新仔,快写作业不许贪玩,向阳花玩小侄子的梦破灭了。姐夫说小新的基础太差,如果暑假不补课,很可能会留级。
看着递给新仔婶婶的费用,少女只能挥泪作别。
出了小区没走多远,少女想起林毅的蜂毒问题,悄悄问他怎么办。林毅不想麻烦姐夫,就让她暂时不要声张。
几人正穿行一条小食(小吃)街,突然听到有人骂街:“你死鬼老公欠了钱跑路,你不还谁还?反正你们北姑早晚都要去做鸡!”
大家前去围观,就见一个浑身流氓相的家伙,正在拉扯一位年轻女子。那女人腰上系着围裙,一辆小吃车翻到在旁边,东西都被砸烂了。
虽然有几个好心人在劝,但似乎慑于黑社会的威风,只敢动嘴不敢拦阻。
听了向阳花的翻译,林毅义愤填膺。他拉住同样跃跃欲试的少女,豪气干云地说:“阳花,让我来!”
同时心里嘀咕着:你又不能英雄救美!我才是主角!
姐夫刚要拽住冲动的林毅,就听见震耳欲聋一声吼:“扑街仔!你到我街上做什么?”
众人望去,就见一个穿着背心儿、浑身腱子肉的男人,带着两个马仔冲了过去。
这时姐夫把林毅拉回来,告诫说:“管街人和要债人,大都有黑背景。社团的事不要掺和,我们管不起!”
向大叔批评道:“这帮子祸害,都是建国时候,从大陆跑过来的吧?香港政府也不管?”
姐夫无奈的说:“那帮港府鬼佬,黑社会就是他们用来治老百姓的。有文化人说,这叫以黑治民。乌烟瘴气一些怕什么,只要不闹到民怨沸腾,哪里会管?”
“在香港住久了的人都知道,警察就是黑社会,黑社会就是警察。还好大澳偏僻,没什么油水,渔民和客家人又都团结,才能有些好模样。”
就在众人说话时,那边并没有打起来。双方不知道讲了什么,要债人骂骂咧咧离开了。管街人安抚了一下众商家,也带着马仔走人了。
只剩下被逼债的女人,一边收拾打烂的东西,一边轻声啜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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