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膀,抱怨说:“写了这么多,都能出好几本书了,我都有点厌烦了!”
林毅掐指一算,到今天为止,他来香港正好一个月。写作已经进行三周了,平均每天一万多字,也确实够累人的。要不是他脑中有完整的故事主线,一定会有灵感枯竭的问题。
当然,甄英俊的专业知识,和林芝兰的非凡脑洞,也是功不可没。不过‘郭靖黄蓉’都在,男女搭配的效果,恐怕也不容忽视。
乔咏兰也不愧为小才女,真是下笔如有神。她的笔像是永动机一样,从不卡壳,而且写完后几乎不用修改。
也只有林芝兰那修长灵活的双手,不停的敲击打字机,才能跟上这种速度。
林毅认真想了想,单行本一集十二三万字,现在的存稿,已经够出两集了。
年青人讨厌重复和枯燥,这本书可以暂时歇歇了。林毅拿出了《城市猎人》的大纲,打算带他们玩点儿新花样。
林芝兰和甄英俊,还是那么毛毛躁躁,争抢着手稿,最后不得不把头凑在一起看。林毅悄悄给男孩数了个大拇指,心中连赞:高,实在是高!
《城猎》大纲也就四五千字,十多分钟就看完了。甄英俊扬着稿件,却盯着林芝兰,高兴的叫道:“以后我不当郭靖了,我就是阿良,我要保护善良的阿香。”
这样的深情目光,美少女有些习惯了,只是微微脸红。她转移话题:“五百年前,郑和宝船抵达非洲,留下了一批大明船员。主角叫阿良,就是明朝遗民的后代。毅哥,你怎么想到这个点子的?”
“是从海上丝绸之路想到的,我觉得这样设定,有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发下梦想誓言后,林毅憋了数天,才从上辈子的历史课本上,想到这么一个点子。
林芝兰转过头去,看到乔咏兰正在读大纲,抢着给闺蜜介绍起来:“阿良是孤儿,多亏同村人满叔照料,才没有幼年夭折。他少年时参加了雇佣军,结果错杀了满叔,自己也中弹失忆。阿良偷渡香港,被刚刚毕业的阿香收留。凭着身手枪法,做起了侦探生意。”
对新奇有趣的事情,年轻人总是兴致勃勃。写作小组下笔飞快,两天时间,就完成了三个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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