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摘出来,听了这话简直求之不得。笑嘻嘻道:“是啊,他还答应下次帮我一起去杀容翊呢。”
方显厉声道:“你给我严肃点。本官再问你一句,你刺杀容相之事,常千佛究竟至知不知?”
穆典可偏不严肃,歪脖一笑,拉长了强调,样子十分轻佻:“你说常千佛啊”
轻轻“嗤”一声,倒像是十分不屑的样子,道:“也是奇了,常家堡那老爷子据说精明狡猾,深不可测,谁承想孙子竟是个傻的。我只需跟他笑一笑,他就找不着北了。哪用得着跟他说什么真话啊,只要给他点甜头,哄他一哄,还不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方显敏锐善查,做戏做得不够,难以取信于他,做得过了,又惹他生疑。
穆典可不敢掉以轻心,一行说,一行拿余光觑着方显的脸色,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便见好就收了。
嘴角微扬,刻意露了一丝丝得意:“不过我也没想到,他竟然真的敢打你。本来我还想着,等一出了姑苏就把他给一脚踹了,省得招惹上他家那位老爷子。现在我倒是有点动摇了,这棵大树遮风挡雨,用处可大着呢。”
方显从未见过如此寡廉鲜耻之人。就是乐姝当年……乐姝虽然也做下错事,可她最起码知羞知臊,事发之后,也曾跪在他面前痛哭忏悔过。这么些年她处处小心谨慎,莫不是为自己的行为深深羞愧自责着。
反观穆典可,她明明有婚约在身,却跟其他男子暧昧不清。最最让人不齿的,是她谈起此事居然还得意洋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简直是……方显自认自己博览群书,也算是通文墨之人。一时搜肠刮肚,竟是找不出一词可形容此等行径,憋了好半天,才自齿缝里冷冷地吐出三个字。
“不要脸!”
穆典可歪头望着方显笑,那神情活像是说:我不要脸,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这世上怎会有这等不知廉耻的女子!
穆典可撇嘴道:“我能人尽其用,那是我自己的本事。你想让我打你的主意,我还不屑呢。”
方显胃口倒尽。
那日战场之上,他见穆典可杀伐果断,胆气过人,心中还对她颇存了几分敬意。现在看来,不过是个有能无德,不知羞不知臊的**女子。真真不值得他高看一眼。
也懒得与她纠缠,只道:“你也别得意得太早,我早晚会拿到证据,将你依法治办。”
穆典可悠悠地笑:“拿到了又如何?你抓得住我吗?”
方显黑着脸,却是没法将那豪言壮语说出口。
荒原一役,容翊亲自坐镇,陈兵三万,还动用了大量的江湖高手,就是这样,最后还是让穆典可一行逃了。
说一定能抓到她,他还真没这个底气。
穆典可抬起白玉般的纤指,朝自己额头上点了点,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吗?”
方显已然无法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他活了三十几岁了,还从没见过像穆典可这么难缠的人。
指脑袋是什么意思?不就是想说自己笨,不如她聪明吗?
你都说出来了,还问个什么问?
穆典可道:“要不我再给你讲个故事吧。”
鬼才想听你讲故事!
方显拔脚就走,正遇上常千佛提着一个三层鸡翅木的红漆食盒从外门走进来,步伐带风,脸上的笑容灿烂得简直晃眼。
那笑显然不是冲着自己的,是冲着自己身后刚刚还说要一脚踹了他的穆典可。
方显瞟了一眼常千佛手中的食盒,忍不住嗤笑一声:“果然是个傻的,傻了吧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