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睐亭, 位于馨园东面一片小小竹海之中——凸起的山根上植满了竹子,在花海边上形成一片荡漾的翠坡。
如果说那流眄亭是花田之眸, 那么眼前这座善睐亭便是竹海之眼了。
笑笑坐在竹亭子里, 抬眼便觉浓翠蔽日, 郁郁生凉。低下头去, 则是拼成冰裂纹的石板路,裂纹间生满了碧苔,只让人觉得清凉可爱。
笑笑石青的鞋子上绣着白色的小葫芦藤, 金仲伦的鞋子则是旧日黄昏般的古铜色, 并无一点花纹。
“仲伦哥与那翁先生认识?”两个人无声地坐了很久,笑笑才问道。
“看出来了?”
“似乎还是很熟的友人。”笑笑前世对于金总裁的朋友圈并不了解, 如今这么说也是单凭直觉。
“不错,我们有十几年的交情了,”金仲伦抬手拨了拨亭子檐下垂挂的铜风铃,便是一阵叮咚悦耳的响声,“《梁祝》的戏本子就是他改写的,那些歌人也是他一个一个甄选出来的。”
笑笑心里有些隐隐的不安:“这位翁先生名叫什么?”
“翁庆来, 字落墨。”金仲伦偏头看看笑笑,“你倒是关心你堂姐。”
金总裁不愧是聪明人,在方才的射覆场上坐了没多久,就将满盘的风云暗涌看的心知肚明。
“落墨?”笑笑蹙着眉头, 惊讶于前世今生的某些细微敏感处:罗默,前世欢颜拼了性命去爱的人,一个小众电影导演, 激昂,颓废,才华横溢,唯独没有责任心。
前世的罗默可是没有受到过金氏影业的青睐,或许人家冷傲如斯,也不甚稀罕吧。今生这是怎么了?元龙朝把大家都凑在一起了。
笑笑并没有见过罗默本人,只是偶尔在电影杂志上见到过他的照片,岁月模糊,已经记得不太清了。但关于欢颜为了此人的改变,却是永远也忘不了——近三十年没有减下去的肥,仅仅几个月就彻底甩掉了,整个人变成了另一副样子:瘦,颓废,玩世不恭,开始抽烟和酗酒,并热衷于各种纹身刺青。
做了二十多年的好学生,七八年的白领精英,一下子就变得让人不敢相认,甚至可以说是惨不忍睹。笑笑至今记得展颜那句意味深长的调侃:一见罗默误终身。
“我觉得他们俩不合适。”笑笑脱口而出。
“也走不到一起。”金仲伦似乎很笃定的样子。
一时,丫头端来了茶,笑笑看了看,是一壶天青色的淡竹叶茶,与此情此景倒是相配。
金仲伦的长随则给主子另倒了一杯青黄色的水,笑笑好奇:“仲伦哥喝的什么好东西?”
“给笑笑也倒一杯。”金仲伦笑着喝下一口。
笑笑端起刚刚倒满的一杯,喝一小口:“味道真是清新,有些像淡竹叶茶,又不太像,这是什么?”
“这是药。”金仲伦一笑,“只因我咳疾未愈,家母便让人专给准备了鲜竹沥水。”
鲜竹沥水就是新鲜竹子经火焙烤流出的清液,这才是竹子的精华所在呢。
“午宴上还听立寰说起,在蜀地的深山里,水受沼气影响,到了夜间就有了毒性。人们便砍一段大竹,喝竹筒里面自然积成的竹水。”金仲伦分享午宴心得。
“想不到二哥哥在蜀地竟还有那般境地。”笑笑一直以为大商贾家的少爷出门经商,根本不用受那么多苦,看来是自己太天真了。
金仲伦对于经商的苦楚并不愿多谈,换了个话题道:“方才在麻将桌上,听朋友讲了个笑话,怪有趣儿的。”
“说说看!”笑笑做洗耳恭听状,今日自己光讲笑话了,都还没听见过笑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