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1 / 4)

“西北方向的所有队伍,都没有回来,一支都没有。”鲜血染红的大厅里,兽人战士扛着战锤,正对着自己的酋长报告道,西部荒野是部落必须拿下的一块地盘,如果他们要向北继续攻去,那么绝不能让人类在他们身后有着任何的实力幸存。

“一支都没有?”令人恐惧的战斧上面充满了血腥,使用它的人把它扛在肩膀上,这是一把名为血吼的利器,在这位传奇的酋长家族中流传了数代,他的曾祖父用它击杀了六只传手中的戈隆,并将它们的心脏封印于其中,使得这把战斧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

而他的父亲高尔玛什曾经被关在一只巨大的戈隆的下颌之中,他利用这把武器的力量将这战斧砍进了戈隆的眼睛,在他们一同陨落时,格隆死在了前面。

而如今这把战斧传给了格罗姆,地狱咆哮家族中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战士手中,他曾经握着它杀入食人魔势力的腹地,在那里他使用这把战斧斩杀了无数的食人魔战士,也曾经持有他攻入了德莱尼人的城市沙塔斯,让那些头上长角的家伙血流成河,现在,他来到了艾泽拉斯。

看着自己的酋长那令人颤栗的强壮躯体和闪烁着光芒的战斧,兽人战士有些结巴的说到:“是的,而且我们找到了他们中一部分的尸体,似乎其中有一支小队遭遇了一个强大的敌人,他们所有人身上都有着一样的伤口,好像是那些人类用的剑。”

虽然他已经竭力让自己看起来显得恭敬,但是兽人的语言天生就显得不羁和粗犷,格罗姆耸了耸鼻子,他对这个敌人很感兴趣,在战斗中击败强敌是他最大的乐趣,即使很多时候他知道应该有些斩杀那些萨满或者施法者,但是他还是没办法抗拒在白刃战中纵情的屠杀那些敌人。

“让我亲自看看,那个敌人有没有那么强大,准备好座狼,我们出发。”

兽人战士捶了捶胸口,他知道自己的酋长亲自出动意味着什么,他也期待着跟随他杀入敌群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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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长剑,百兵之王,斧锤矛匕皆不可破。”

拉尔孙站在一边,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之人舞动着手中的武器,他的动作简单精炼,却犹如狂风暴雨,快速直接,又显得变化多端。

明明已经是夜晚,但是他的剑却让拉尔孙感到了一种奇怪的热量,和通常人们说说的寒冷气息不通,菲奥雷的剑术如同炙烤着沙漠和荒野的烈日,他的每一件都散发着灼热,让拉尔孙感觉自己好像正行走在白天的西部荒野上,经受着暴晒。

他挥舞的速度并不快,每做几个动作就会告诉他这动作的名字,这技术有什么要点,他会用通用语说一遍,再用萨拉斯于说一遍,而且他还告诉拉尔孙,记住这些萨拉斯语音节,因为精华全在其中。

“此乃至高无上、荣耀万千之贵妇式,吾之攻击格挡一切攻击,吾之防御撕碎一切防御,汝别无他法,唯有授首尔。”夏芮丝用萨拉斯语念着她前世剑术的古老口诀,这所谓的传授过程,也只是她的一时兴起,将前世记忆中快要模糊的片段重演一遍,她曾经跟随自己的老师如饥似渴的学习着剑术之秘,今天她又一次将这秘术传承了下去。

她的动作毫不停息,丝毫没有考虑拉尔孙能记下多少,只是将记忆里的东西不停展现着,她做了一个又一个动作,念这一段又一段的口诀,当最终结束时,拉尔孙已经彻底混乱,他突然意识前之前所学都是小孩子的玩意,而今天他第一次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剑术,

夏芮丝把剑插在地上,双手支着剑,分担着自己一部分的重量,同时说道:“谨记,架势有四,其中平民可厌。唯公牛、锄、愚者,从上而下,除此之外岂有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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