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上一眼就作呕的尸体,倒是没太多惊惧。
侯霖和死不瞑目的贼首对视,这贼首身材矮小,四肢短胖,光看面相像个老实巴交的农夫,做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活。谁能想到就这么一个貌不惊人的家伙是这方圆几十里都凶名显赫的贼寇头目?
他胸膛下三寸有一碗口粗大的伤口,侯霖惊奇,眼珠子打转看着王彦章肩膀上扛着的银尖枪,惹来后者不善的回应。
“你怎么婆婆妈妈的?要是不敢就让开。”
侯霖也不恼,淡淡的瞅了脸上凝着数块血污的王彦章道:“你知道我要干什么?”
“废话!不就是要割了他脑袋去三秦城换粮食么?”
“我还好奇一个问题,你枪刃不过才一根拇指长短,怎么这贼头胸前伤口有酒肆里的酒碗一样粗大?”
王彦章傲气的转过头,看着天边红霞灿烂,不屑道:“说了你也不懂,我懒得告诉你,不过秦舞阳也明白其中门道,你要能让他开口就问他去好了。”
侯霖不在去纠结这个问题,王彦章好歹还会回上一句话,可问秦舞阳,就像将石子扔下万丈深渊,连个回响都没有。
他拔出长剑后,看着嘴巴呈圆状轻起,眼球如琉璃发白的贼头,心里莫名膈应,浑身觉得发毛。
若是一个活人也就算了,可要砍下一具死人脑袋,侯霖真的有些下不去手。
死者为大,死人为尊。
这是连至高无上的帝王都不能免去的习俗,连大汉开朝皇帝刘麟得到大殷皇帝朝歌尸首后都是入土为安,不但没有把朝歌那天生异象的重瞳摘去,还以金银为陪葬,朝歌尸身未受丝毫侮辱,当时还欲负隅顽抗的大殷南郡十六部都心悦诚服,归降刘麟。
侯霖吐气,在吸气,周而复始数次,手中长剑举起又放下,看的一旁王彦章都觉得厌烦。
听到从河床内抬出将士的惨叫呻吟,侯霖知道不容自己在磨蹭,他合上已经透体冰凉的尸首眼帘,心里告罪一声,将长剑置于脖颈处。
举剑,在挥力砍下。
没有侯霖想象的血喷场面,他轻而易举的割下了这颗能换粮食,更能救手底下将士性命的人头。
将长剑在沙地上简单擦去颜色转至暗红淡紫的血渍,收入鞘中。
侯霖双手捧起人头,用一块干净布子裹紧,跨上马背,身后郑霄云领着七八骑从跟于身后,朝着三秦城方向扬鞭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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