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夸的成分。
但确实很令李斯特感兴趣,尤其是李维斯亲眼看到伯爵与菲戈伯爵两名天空骑士的对决,伯爵号称海浪剑圣,菲戈伯爵号称火云剑圣。两名剑圣在天空中闪转腾挪,斗气喷薄,遮天蔽日。
水火对决,差点没把下方的红河截断。
最终伯爵的海浪,盖过了菲戈伯爵的火云,将菲戈伯爵重伤。再发动骑士冲锋,一举击溃对方的骑士团。
占据红河平原,掠夺资源,建功立业。
“父亲的《巨浪破击大海潮》斗气秘籍,剑圣之下无敌,真想我也有一天突破天空骑士,拥有高级斗气,施展这样不可思议的斗气秘籍!”李维斯对伯爵的崇拜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虽然他的口才一般般,叙述也干巴巴。
但李斯特依然可以感受到,剑圣之战的恐怖如斯,同样心潮澎湃。如果剑圣真的如同李维斯叙述的那般强大,现在的抖森,恐怕仅仅远远不是对手——毕竟剑圣可以短时间的飞腾,抖森只会蹦跳。
他衡量自己与天空骑士的差距,觉得比想象中要大:“除非抖森开发出新的魔法,像是飞岩术这种可以对空攻击的手段,否则只能被动挨打。”
蓦地,他又想到帕丽丝,不知道变身后的黑龙伥,能不能跟剑圣大战上百回合——大概能支撑一段时间,然后被击溃,或者被伥的力量腐蚀,死亡,成为一只白龙伥。
“哥哥,这次战争中,出现了龙骑士吗?”
“并没有,除非战争真的已经不可收拾,否则没有国家愿意出动龙骑士或者龙,那牵扯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事实上我连大公的蓝宝石龙都没有看到,每一次战役,都以天空骑士作为主力。”
他顿了顿,又兴奋说道:“不过我看到了高级魔兽,是一只千眼狼蛛,雄鹰王国格莱登侯爵的坐骑,跳起来比天空骑士飞腾的高度还要高……可惜,格莱登是来送停战书的,我跟在罗德里克侯爵身边,感受到千眼狼蛛的气息,浑身都发颤!”
“这一次战争,为什么结束这么快?”
“因为高炉堡王国的介入,雄鹰国王的女儿,嫁给了高炉堡国王的弟弟海思堡公爵。”李维斯说到这里,声音有些低沉,“海思堡公爵有一只龙,据说,他可能在四十岁之前,成为龙骑士。”
李斯特皱眉:“这么说来,雄鹰王国与高炉堡王国要结盟了?”
“事情没这么坏,国王之间互相结亲太正常不过,该打仗还是要打仗。只是今年无法再打下去,我们才刚刚占领红河平原,很多物资、矿藏都还没来得及搜刮,就必须撤退了……收益一年比一年少。”
伯爵当初就是靠开拓令发家,每一趟袭击雄鹰王国,都能带回来大量物资。
李斯特很想问问,今年抢回来多少铁,但忍住了。反正要在郁金香堡住几天,生意的的事情,可以慢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