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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我要去见见那个少年(2 / 2)

天上门询问时,稿子已经是人家书肆的了。

书肆又连夜抄录一份,然后将原稿毁了,自称是自己从别的地方买来的,你要是没有铁证证明此书是本人写的,就是打官司都打不赢。

就算你拿出铁证来,将官司打赢,大乾又没有侵犯著作权罪这个罪名,无非是判书肆将稿子退还,再罚两个钱罢了。

而能打赢官司的又有几个,大多数人只能吃个哑巴亏。

而马晋对此也无能为力,国情如此,他能为之奈何。

但这些事对马晋也有些触动,毕竟他也是个作者,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作品,被人卑鄙的骗走或者抄袭,这种滋味非常难受,比吃了一只苍蝇还恶心。..

马晋心里有个想法,是不是可以上奏朝廷,颁布一些类似侵犯著作罪和版权法这样的律法,遏制这种行为,顺便也打击一下盗版的嚣张气焰。

但现在他位低职卑,说话没有什么分量,也许以后他官职高了,可以促成此事……

……

京城各书商,除了新华和几个比较注重名声的书肆,或多或少的都干过这种事,这也是为什么新华的悬赏金额不高,却有很多人削尖脑袋往这奔。

新华有信誉的名头已经打出去了,至少在有志写书的心中,新华值得信赖,不会坑人。

这也是马晋想要的结果,他还是很爱惜羽毛的,从一开始,他就没想捞一笔就撤,而是想把新华做大做强,所以对这方面很看重,甚至不惜花钱买名声。

在新华,只要投稿确定发书,即使销量不好,没有达到签长约的资格,新华也会给作者一笔“润笔费”,哪怕是赔了,也不会少了作者这份钱。

虽然不多,但还是收买了不少人心,很多作者就觉得新华办事讲究,下次写书接着往新华这投。

……

这是行当里几乎全部知道的事情,很显然这个少年是个新手,埋头写了本书,就莽莽撞撞的冲进来了,马晋想着。

徐许则继续讲诉,他冲马晋笑道:“这少年性子拗,我们怎么劝也不听,说急了就要抱着稿子走,本来我们想由他去的,可一想您说的维护新华社的名声。

所以就把少年留住,我们几人一人分了一点稿子,一起审了起来,而这一看,发现这书可不得了。”

徐许讲到这,脸上带着兴奋,声音也扬了起来,马晋也被徐许挑起了好奇心。

不过他心里还是微微吐槽,看徐许把这事说的抑扬顿挫,娓娓道来,没想到这家伙还有说书的天赋。

正当这时,刚才离去的编辑捧着一份书稿进来了,徐许接过递给马晋。

“嗯,东家是内行,我也不班门弄斧了,这是那少年的书稿,前日我给他写了一份亲笔证明,又给他五十两银子,才让那少年把这份书稿留下,具体内容,东家一看便知。”

马晋轻笑,看来徐许真的很看好这本书,不然也不会费这么大的功夫,拿过书稿,马晋翻开,细细看了起来,徐许几人也不敢打扰,静静等待。

马晋看的很慢很仔细,有时候还专门翻回去看之前的章节,十二万字,马晋从上午看到了下午申初(下午三点),连午饭都没吃。

合上书稿,马晋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眼睛,看向也一直在旁等候的徐许。

“有那个少年的住址吗。”

徐许有些愕然,旋即点点头,马晋颌首,起身,拿着书稿直接向门外走去。

“备车,我要去见见那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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