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春艳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满脑子的各种奇奇怪怪。
期待中忐忑,忐忑里害怕,羞涩的同时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胆气,一脚就踏了进去。
门因为能关紧,所以经常的不插。
门,突然开了——
韩枫这一天已经累的够呛,回了屋,三下五除二的就脱的只剩下秋衣秋裤,门开的时候,正准备钻进冰冷的被窝里,突然间门开了?
快速的回头——
她!
满脸通红的,进来了,眼睛怎么向下瞅,啥呢?
韩枫十分尴尬,“对,对不起!”
立即麻溜的钻进了被子里,就算是秋裤,也不能被个大女生给看光了不是?这太难为情了。同时,也感觉这个孟春艳怎么如此的冒失?不会敲门吗……
“啊!你还不去睡啊,有事?”
孟秋歌的脑袋再次“轰、轰”的炸了!
“没,没事。”
孟秋歌看着了壮硕的他,心已经忽悠到了云彩上去了。
这辈子,头一回看到男人穿秋裤子的样子,就算在家里,父兄面前也没见过这样的情形。
一下子,她知道,自己想歪了。
连连在心里呸了几口,慌乱中好不容易想到了手里那张一百块钱。
连忙给它塞到床边儿,逃也似的奔出去。
“这钱,我不能要!”
砰!
随手关上了门。再使劲的带了带!
蹬、蹬、蹬……跑了。
韩枫一脸的懵逼。
同时心里也很感动,这孩子心可真好,给钱都不要。这么单纯的女孩子可真不多见,要是在后二十年,给多少钱都没人干的。收好这一百块,想想一定要给这个人情还上,孟秋歌今天穿的又黄又蓝的比起那什么雪依、红毛衣之类的城里姑娘可差的多了,不行去动物园那边买东西的时候,给她带几件儿。然后,过了不到两分钟,睡着。
另一个却哪里有睡的意思?孟春艳大个子腿长,从韩枫的屋子里拔出了脚,飞也似的奔回自己的屋,将门锁死!
呼哧、呼哧。
依在板门上喘!
使劲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狠狠地压低了声音。
“孟秋歌!你、真、不、要、脸!”
胸脯在微弱的星光下,剧烈的起伏个不停!
过不一会儿,委屈着,咬着牙,哭了。咬的嘴唇红的发紫,攥着自己的衣角,全身哆嗦。
……
睡了两个多小时,韩枫的生物钟到了点儿。
五点钟起床,雷打不动。
就算再疲累,韩枫却一咕噜就起了床。
上辈子已经把懒惰都使完了,这辈子活过来韩枫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把全部的时间有意义的填满。对他这个重生者来说,也许赚钱提升地位是必选须,可是能让自己高兴的活自己才是最由心的事。上辈子过多的遗憾来源于不作为,时光虚度,这辈子不管能不能在人生的黄金时代成为人中之杰,成为富豪大佬,最重要的是不留遗憾,做自己喜欢的事,吃自己喜欢的食。爱着自己喜欢的姑娘。少年的云希突然提前出现,韩枫到现在心里也有些不太适应。
跑步、力量、拳术,同时背着英语,到了六点半的时候飞快的拉车奔向三公里的马家菜市场。
七点多钟将所有的主配料都买了回来,这次买的肉比原来多了一倍。现在更是寒冬腊月,放在院子外面也不会坏,多准备出三至四天的量,每天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