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美其名曰是“美式战斗法”,实在令人无语。
江湖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任何技术一旦过时,无论此前多么辉煌,都只会给使用者带来*烦。
我离开后窗,转向前门。
前门共有五人,我很容易地就发现了哪个是老盛——一个穿着黑色西装、头发抹了很多发蜡的猥琐男人走在最后面,借着前面四人的遮掩,不断地挥手示意,要四个人向前冲。
这些人当然不会是我和大将军的对手,我们清楚,查爷也清楚。
“不过是用一些无知的小人物来探探路而已,杀他们,真的脏了自己的手。”我把两把枪插入腋下的枪套里,回手拎起了门边的不锈钢棒球棍。
对于现在这种地痞流氓打群架一样的进攻,开枪完全没有必要,一根棒球棍就能解决问题。
我把前门的暗锁、插销全都打开,对方只要旋转一下门把手,就能轻松进来。
刚刚我也注意到,八个人手里都没带枪,而是各握着一把土制匕首。
如果不是为了迅速解决战斗,我连棒球棍都能省了,只靠徒手搏击,就能解决八人。
前面终于被人推开,五个人蹑手蹑脚地鱼贯而入,站在客厅里。
“都轻点儿,找到人就带走。”老盛说。
我慢慢地向前踱了几步,从侧面向五人打招呼:“找什么?需要帮忙吗?”
除了老盛,其他四人同时向我扑过来。
他们用的匕首虽然是土制,但刀刃泛着灰色的寒光,证明这是最好的冷锻钢打磨出来的,而且仔细地开过刃,运用好了,足以杀人不见血。
我出手很果断,第一下砸飞对方的匕首,第二下直接碎了对方持刀那只手的肩胛骨。这里受伤,既失去进攻能力,又会引起身体剧痛,根本动弹不得。
击倒四个人,只用了五秒钟。
老盛愣了,怔怔地看着我。
“老盛,你是来找黄花会大将军的吗?”我问。
老盛目瞪口呆,一下子把匕首藏到背后去。
“查爷跟你说了什么?赶紧一字不漏地告诉我。少一个字,你就得试试看,你的头硬,还是我的棒球棍硬?”我冷冷地说。
我们在查爷的店里出了事,看来查爷第一时间联络了老盛,一同赶到市立五院的保健楼去。由此可见,查爷的口才也很惊人,很快就说服了老盛,两人结盟,共谋巨富。
“我什么都不知道,查爷说,人被抓走了,要我带人追回来。其它的,你自己跟查爷说去吧。”老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