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日记是个良好的习惯,但这本日记最终不知会给谁看到,也不知道将来有没有机会带走。不管这些了,还是先记下来,其它的等以后再说。”
“夏,中平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篇日记,费尽曲折,我终于从身边的仆人口中打听到了一些基本信息,要不然连这篇日记的日期我都没有办法去写。”
“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这个身体的前任主人叫冯斯,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儿,不过放到这个世界上,已经是可以当家立户的男人了。”
“这个世界的人类王朝名叫夏,地域多广目前还没有打探出来……”
“我的任务是调查这个世界的妖怪来源并进行妥善处置,看起来不是那么好完成的……”
“这个世界的人对于妖怪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也不忌于谈起来……”
“我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情还是要尽快使自己强大起来,这样才能去执行任务,不过冯斯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子弟,想学习本领可不那么容易……”
草草阅过前面第一页,周时名就基本可以确认这是另一个调查员遗留下来的日记。
果然李明泽也不是独自前来执行任务的。
可是李明泽名震天下,最终创建了洗剑苑,而这个冯斯却藉藉无名。
至少周时名从来没有听说过。
不过看这个方术工坊的样子,冯斯应该也不简单,或许是个很有名的方士也说不定。
周时名对这个世界还不是很了解,就算有名气也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一个李明泽,不过是因为提起这个名字的人实在太多了。
李明泽,仿佛无处不在,虽然已经从这个世界消失很久,却依然留着无处不在的阴影,让任何人或妖怪都无法无视他的存在和影响。
相比较而言,这个冯斯就可以算是没什么名气了。
周时名看了看洛思宁,见她还在配方实验室里没有出来,按她现在这个状态,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出来了,也不打扰她,就坐在那长案前,开始翻阅冯斯的日记。
日记的前半部分都是冯斯如何努力学习的内容。
这位调查员的经历与洛思宁比起来算是苦逼的,但若是和周时名比起来,那就属于幸福的那种了。
他穿越所在的地方位地夏王朝腹心地带,但凡有妖怪敢于露头,都会在第一时间被消灭,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野生妖怪了。
冯斯只是个农家子弟,想学习武艺方术也没有门路,幸好有新手大礼包。
他在最初的时候,也是只学了雷霆一击这一剑,然后便毅然走出家门,开始了游历生涯。
不过不像周时名那样早上穿越,下午就得去跟妖怪拼生拼死,在最初游历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没有碰上妖怪,反而是加入了一个地方上的小门派,学习了一些武艺。
靠着练功小黑屋,他很快便成了这个小门派中的第一人。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冯斯的小黑屋也没有强制功能,随时进出都可能。
这让周时名感觉份外悲愤。
赤裸裸的歧视啊!
冯斯便以门派嫡系弟子的身份,到当地缉妖盟注册了一个猎人身份,接下来就是按步就班的打妖升级。
比起只能靠自己拼命而苦逼无比的周时名来,冯斯这段时间简直过得太幸福了。
他加入了一个大帮派,刚开始出去降妖,都有老手带队,清剿妖穴,也都是帮派的固定团队,有各种福利照顾。
如此混了两年,冯斯在降妖这项业务上已经非常熟练,成了帮会中的骨干力量。
这段时间的日记写得不是很详细,往往几天甚至十几天才记一次,通常都是降了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