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又去给上官重楼端了蜂蜜水, 好家伙, 喝了两碗还嫌不够,眼巴巴的看着李氏…… 随即又喝了两碗,还是觉得不太够, 等着肚子咕噜噜的响,这才搔了搔头, 道,“我说怎么喝了这许多还难受,原来是没吃早膳。”
李氏简直哭笑不得了。
这会儿姜秀娘算是相信了, 这人估摸着还真是不通俗物。
汪老太爷中午就留在这边用饭,因为人多摆了两桌, 小孩子一桌, 大人一桌,这要是放在有点讲究人家,肯定是男女分卓的, 不过在乡下,每日里辛苦劳作,缺吃少穿,根本就没办法这般, 也就不管这些了。
桌上的菜都是姜秀娘种的, 不过像是小红萝卜已经是最后一季了,吃着已经没有一开始那般清脆了。
汪老太爷虽然时常过来蹭吃蹭喝的, 但是也没少往姜家拿东西, 比如那一锅野鸭竹笋汤, 就老太爷从外面带来的野味。
汪羡康这还是第一次跟自己同龄的孩子吃饭,他以前体弱,很少出门,筷子倒是会拿,也用的很好,但是对眼前的食物提不起兴趣来,这凉拌胡瓜(黄瓜)怎么不削皮?他们家的胡瓜都是去皮后,切成小条,整整齐齐的摆好,旁边还要放一朵鲜花点缀,看着就是赏心悦目。
至于那一碗杂粮饭就更让他厌恶了,里面有黑豆子,黄色的高粱,还有小红豆,参在一起,变成了奇怪的颜色,反正按照他理解的色香味俱全的标准,实在是差的太多。
姜东舫往嘴里塞了一口胡瓜,然后还不忘去跟弟弟抢另外一块,正吃得起劲儿,结果发现一旁的汪羡康却是一筷子也不动。
姜东舫咽下嘴里的菜,道,“我听说那富贵人家的少爷,就是吃饭也都旁人喂,你是不是不会用筷子呀?”那表情一脸的瞧不上。
“谁说不会?”汪羡康被气到了,立时就拿了筷子,夹了一块胡瓜入口,别说看着不怎么样,但是吃起来居然还很清脆。
就着那胡瓜又吃了一口饭,又意外的好吃。
“好吃吧,我姑姑做的饭菜最好吃了!”姜东舫得意道,还好心的夹了一块到汪羡康的碗里,“给你。”
汪羡康发现一旦起了头就不难了,所有看着不怎么样的菜肴,吃起来居然还都不错,他吃的要比两兄弟还要慢,细致,这是他从小的习惯,肠胃不好,就养成了细嚼慢咽的习惯,所以总是要慢一些。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小桌上的菜就都见底了,汪羡康举着筷子…… 最后又放了下来,那个胡瓜真好吃呢。
好在姜秀娘又上了最后一道菜,野鸭竹笋汤,孩子们这边一碗,那边大桌一大碗,鸭肉都在厨房撕好的。
姜东舫还会跟汪羡康客气几句,觉得自己是大哥,要照顾这些弟弟,但是姜东旋可不管这些,晚了就没了!!
往嘴里塞了鸭肉,又塞饭,结果就一下子噎住了,拼命的捶胸口,汪羡康瞪大了眼睛,怎么跟上官郎中一样?吃饭还能被噎到,结果大桌上,上官重楼也拼命的捶胸口,刚才一时赛的多了噎住了。
得,两个傻子,汪羡康心里鄙夷的想着。
吃过了饭,汪老太爷就准备带汪羡康回去了,得带着孙子睡一会儿午觉,这样才能长高一点。
只是上官重楼却是不肯走,他对姜秀娘的菜地很感兴趣,他是学医的,常年品草药,嗅觉和味觉要比别人都要灵敏,他道,“我祖父说过,有一种福泽宝地,能种出上佳的药材,我刚吃吃着那些菜,就是最普通菘菜都要比外面的好吃。”
姜秀娘很是吃惊,这个人虽然不懂俗物,但是在医药上的天分,恐怕不是常人可以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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