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龙娃啊,外面的世界很大很大,前几日姐姐便答应过你的话,一定算数,我们明日走了之后,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努力长个头,努力练习交给你的擒拿功夫,保护好自己,不准让任何人欺负到你,知道吗?”
印玺说了那么多,突然止住了话语。
她额角有些滴汗啊,她怎么能这么慈母附体,莫不是跟白千桦这老家伙处了对象,搞得她这花季小姑娘也开始——急速变老了么!!
她被自己补脑的话给雷的不轻,赶紧甩了甩头,冷着脸撑起女王范儿,强势的道:“我说了那么多,重点就在你要变强,只有你变强了,长大了,白哥哥才能带你出去了!”
白千桦:“……”
龙娃的眼泪瞬间止住了:“……”
……
每年的朝贡对于世代生活在塔色沙漠的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是一件让人痛恨的大事!
其实,他们很少有人希望自己被选中的,自愿去护送沙漠之王的壮年男女,更是少之又少。
别看说的好听是护送,其实就是费心费力做伺候上面主子的活儿,恩,就连王的护卫也是他们伺候,总之,是最低等的下人便是了。
再者,先不说伺候这一回事儿了,就说在徒步沙漠这么一段遥远的路途之中,他们将会遇见的各种致命的灾难,就已经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了,谁也不想背井离乡离亲人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还要随时可能丧命的活儿。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白千桦和印玺在一提愿意主动加入护送队的时候,管队的人便是应允了。
一日之后,印玺和白千桦随着沙寨管队和其他八个青年男女到了沙漠之王的营帐,进行编制。
而朝贡启程之日,便是明日太阳下山之时。
白天太热全队休息,晚上变凉才加速赶路。
塔色沙漠共三十个部落,每个部落挑的十个人,也就是说单单佣人的人数,便是已经有三百人。
而一整支队伍,印玺打量计算了一番,大概是六百人左右。
不过就在她心里终于松了口气的时候,她和白千桦却被告知他们要被带去见沙漠之王胡汉天。
印玺哪里想的到他们才刚混进来就要被带去见沙漠最高领导人了啊,心里奇怪却无法,倒是白千桦面色淡淡的,眉宇之间神色依旧,这让印玺心里佩服的同时,却又隐隐的产生了一种怪异。
他——对什么都是淡淡的,那对感情是不是也是如此,用这可有可无的心态?
毕竟,白千桦虽说用行动证明了他是在意她的,他是跟她一样喜欢她的,可是除了救她守她亲她,却从没自口中说出过一句爱慕的话语,这让印玺觉得==相当没有安稳感!
她就是觉得什么地方出了错,肯定有地方不对了。
很快,他们就被带到了沙漠之王的营帐里,印玺一见这最高领导人胡汉天,第一眼的时候眼睛都快看直了。
妈诶,这才是正宗的马脸啊我去,不对,这可能比马的脸还要长啊!!!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印玺咽了口唾沫,她觉得天天对着这张马脸的护卫们还算好,糟蹋也不过糟蹋了一百年,这胡汉天的老婆才可怜啊喂,修一千年就修到这么一张马脸共枕眠!
而就在印玺心里大发感叹之际,在这马脸胡汉天还未开口之际,这营帐突然又闯进了一人,“父亲,人你可给儿子请来了?”
印玺抬头一看,顿觉……一口唾沫差点呛死自己。
眼前突然闯入营帐之人,是个唇红齿白,声线有些粗的青年,可偏偏就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