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 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吗?”
一天, 常非和侯一笙晚饭后遛狗散步,随口聊了起来。
“三年前吧?”侯一笙说, “在你学校。”
“嗯。”常非用力点了下头, 偏头回忆道, “那会儿你来我们学校演讲,我室友本来给我留了张票的,但我那天临时有事, 等赶回来时演讲就快结束了。我也就刚好听到最后一个提问。”
“最后一个提问是什么?”时间过去久了,侯一笙有点忘记了。不太重要的事, 他向来很难真正记进心里。
金毛番茄已经是条大狗了,它被常非牵着,欢乐地在前面走着。有时候走得快了,而后面俩人还没跟上, 它就会回头看看他们,咬着尾巴吐着舌头催促他们快点儿。
常非看着番茄,说:“有个女同学问你喜欢养小动物吗, 你说不喜欢。”
侯一笙“嗯”了一声,说:“确实不喜欢。”
常非眨了眨眼:“现在也不喜欢吗?”
侯一笙突地想起了初见时的常非。那会儿常非不小心撞上来, 显然是没看路。虽然他及时躲开了, 但当时常非却是双手撑了地。他记得那会儿常非抬起头来时,那眼睛和现在的很像, 只不过那会儿的眼神里多了一抹惊讶。
——一样的让他心动。
侯一笙伸手抓住他空着的那只手, 慢慢地十指交叉, 握紧。
晚风中,传来他虽低却清晰的声音。
“现在我喜欢你。”
——喜欢你,也就接受了你喜欢的一切。
然而话虽是这么说,但侯一笙确实不喜欢养小动物。对于番茄,他有时候也是嫌弃的姿态。
比如这种时候,当番茄听到外面有别的狗在叫唤时,它总是跳起来趴到阳台上,然后往底下瞅,叫唤几声。叫唤完了之后,它就飞一般地跑到侯一笙面前,卖萌撒娇求下楼玩耍。
其实这种时候常非一般也会在家。但番茄经过几个月的观察,已经得出结论了,这种时候想出去玩,必须得侯一笙同意才行,不然它是万万出不去的。
但大晚上的,侯一笙往往不许它出门溜达。虽然现在年轻人也都爱养点什么,花城中养猫养狗的人不少,但城中专门抓狗的狗贩也不少。是以侯一笙不许它独自出去。
每当这时候,侯一笙就双目一沉,佯装生气地让它乖一点,自己安静地去旁边玩。
而番茄求了一会儿求不到,也就会垂头丧气地离开。不过第二次、第三次……每次番茄都会来这么一遭,好像完全忘了先前的打击似的。
次数多了,侯一笙习惯是习惯了,但也被蹭得很容易上火——说了无数次的话还不听,简直和小时候的纪律一样烦人。
而这种时候,遭殃的就是常非了。
侯一笙非要欺负欺负常非,火气才会灭。
排除掉番茄的“不听话”,以及偶尔的小摩擦,侯一笙和常非同居得还是很开心的。
他俩在一起后也没有刻意瞒着,无论上班还是下班几乎都是一起的,律所里的人也不是傻子,一个一个的眼睛比钛合金金刚眼还厉害,早就看出了萦绕在他们之间的不同寻常。
不过他们没敢去问侯一笙,派了代表来私下问常非。
常非虽然羞涩,但也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这一承认,就惹得那来做代表的姑娘一声尖叫,使出了洪荒之力才堪堪把音量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不过这正常范围内的音量,也吸引来了刚出办公室的侯一笙。
侯一笙循声望过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