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曼大酒店六楼宴会厅,六桌,三十六人,人均消费三千。
自毕业后就从未集齐过一班人今天会这么齐全地集结到这里,我想,这一点显然是促成于此原因之一。无疑,这是一笔相当高档消费,没算上酒水钱已花销破十万,算上话这价钱真跟无底洞似了,因而能白白享受这样一次消费,基本上没谁会去拒绝,即使它是毕业十二周年同学会。
林绢说,同学会是不亚于过年走亲戚另类酷刑之一。
我感觉没她那么夸张,不过也确实对这个突如其来聚会有点抗拒,因为这一个班是我初中时候同学。毕业后这十二年来,除了初那几年大家还带着某种激情办了几次,后来类似活动就越来越少,再后来就索性基本断了联系。正如某人所说,你一直联络人,不用利用这种场面来聚会,你懒得联络人,又何必为他们花时间参加这种场面上活动。而终,通常这种聚会组织者都是这一班人里混得不错人,因而聚着聚着,往往就成了那些人成功经历演讲会,台面上说者意气风发,台面下听者微笑附和,然后带着一肚子酸了吧唧心思各回各家,真叫几家欢乐几家愁。
今次也是如此。
这次聚会发起人是邵慧敏,名字和香港艺人周慧敏只差一个字,长相和她也几乎相差无几。初中三年有两年她曾是我同桌,念书时并不风光,时常被人排挤,一半因为她相貌,一半因为她奇差无比成绩。听说刚毕业那几年混得也不怎么灵光,勉强考了间很差高中后,又中途辍学了之类,因而那几年同学会从没见她来参加过。直到近突然接到她发来邀请函,才知道她现发达了,不仅如此,似乎还有种英雄凯旋般感觉,这么一座高级酒店里花了这样大一笔钱把昔日老同学聚集到一起,倒不免也令人同时有些好奇,十二年过去,大家变化都已经极大,而她现究竟会是个怎生模样。
到酒店时有些晚,因为家翻行头翻了整个下午。
俗话说女人柜子里总少件衣裳,别看买再多,衣到用时总恨少。直到整个房间地板都被我衣服堆满,狐狸急了,他站门口用他刻薄眼神看着我,嘬着大牙自言自语似嘀咕:“唷,这是参加同学会呢还是相亲呢。”
我没理他。跟男人争论这种问题是没有任何意义,尤其是这种无论什么样衣服穿出门都能显摆男人。
“其实那身裸色好咯。”然后听见他又嘀咕了一句,摇摇摆摆离开了。
于是我又倒出一箱子衣服以后满头大汗地决定还是穿回第一套,那套裸色。
你说这人是不是真很贱,自己挑花了眼就是确定不了自己审美取向,然后一个没事就爱拿你开涮男人随口说一句,这决定就那么出来了。末了,前后照了几十次镜子后还不忘跑到他面前问一句:“狐狸,真是这件好吗?”
“好啊,当然好,”他点头,咧着嘴笑得很开心:“远看,一坨肉。近看,也是一坨肉。瞧这一身肥肉跟衣服颜色融合得多么和谐,哦呀……”
我不知道当时我脸色是啥样,但我知道自己迟早是会把他尾巴剁下来当围脖用。
不过所幸选了这样颜色,人堆里一站影子似存感薄弱,所以虽然到得晚也没几个人注意到。
关于这一点,你看,人又犯贱了。明明找了一下午衣服就是为了这多年才聚一次同学会上显摆一下,听听诸如‘呀宝珠,几年不见越来越漂亮了呀……’之类俗话。可是真到了那儿,却又恨不得越少人瞧见自己越好,好干脆就认不出来。这是什么道理呢,这一点其实说穿了,就是为了同学会上另一个让人比较讨厌因素――改变。
十二年,是人都会变,而且有些人改变还真不小。
有人胖了,有人瘦了,有人老了,有人漂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