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保管的法定职权”。
居曼一家是否自然地应当成为陨石的所有人?会不会对海拉提和加尔恒构成威胁,海拉提和加尔恒找到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孟教授,孟教授叫他们放宽心:“按照我国的土地制度,承包人只享有草地放牧权益,而陨石也并非土地的收益,由土地承包权不能取得陨石的所有权。”
海拉提和加尔恒的发现者身份,也受到了诸多挑战:首先,是否为第一发现者存疑,其次,如果其与寻访队存在雇佣关系,发现权就应归其雇主。
孟教授认为,现行法律无主物都是归由国家所有,“但陨石是否属于无主物还需要探讨”。
海拉提和加尔恒的代理张律师认为,尽管当地牧民和政府工作人员都有可能发现陨石,但在证据层面,只有海拉提和加尔恒有荣誉证书的证明。
“寻找陨石很不容易的。”陨友刘先生说,每年坠落大气层的陨石大约有2万块,而地球70%是海面,能够掉落在陆地上并被人发现的陨石屈指可数,发现者往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发现陨石国家就简单拿走,对个人是很大的伤害”。
发现一块陨石,不仅要投入大量成本,也意味着巨大的经济利益。
国际市场上,不同类别陨石价格不同,但1克“银骆驼”可卖到40美元,以此计算阿勒泰陨铁价值数亿美元。
“立法初衷是为了保护,实际上可能是悖论。”刘先生和雷克斯都认为,一旦陨石定为国有,将会刺激走私,中国陨石将大量外流,科研机构更拿不到。
雷克斯觉得道理很简单:“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给发现者适当鼓励都没有,以后还会有人交给国家吗?”
刘先生认为,对陨石的研究和保护同样是公民的权利,并不只是国家所独有:“我支持立法,但希望法律能鼓励人们去寻找发现陨石,让国家、个人都得到好处。”
如今,海拉提和加尔恒预备提起诉讼,居曼一家也不再沉默。
但这注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最终谁赢,谁也说不准。
还好这事和九龙并没有多大关系,此时的他,正和何钢走在克拉玛依市的大街上。
他们来到了市区最大的玉石交易市场乌尔禾玉石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