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一家小酒馆内。
“哎呀,九爷,您的脸怎么这幅德行啊?”相熟的掌柜抬眼看到裴九,呵呵一笑:“该不会是招惹了哪家的小姑娘,被人揍了吧?”
“老牛,得了吧,你什么时候见我调戏过小姑娘?”裴九挑了个安静的位子坐下来,将一锭银子重重拍了下,豪气冲天:“好酒好菜,少啰嗦。”
“啧啧。”被称作“老牛”的中年掌柜摇摇头,把一个水煮蛋往裴九手里一塞,无奈摇头。“不是小姑娘,那就是老姑娘咯?”
闻言,裴九却一噎,一边拨开鸡蛋壳,用软嫩的鸡蛋按揉着脸上的酸痛处,甚至,双颊浮现可疑的绯红,表情诡异地骂道。“哪里来这么多废话?不想做生意了?”
老牛从厨房端出两盘开胃小菜,他的酒馆不大,来的都是回头客,这位裴九虽然到京城才一年多,但最常光顾的就是他家的小酒馆。以前是点一盘花生米就能喝上一晚上的水酒,现在则出手大方的显然发了横财,老牛可以说是看着他青黄不接到现在的慷慨大方。
不过,老牛做人本分,规规矩矩地找了好几块碎银子,搁回了桌上。区区几道下酒菜,哪里值得上十两银子啊?这裴九爷,明明之前过够了穷日子,如今也不知收敛收敛,存下点积蓄。
裴九揉了揉依旧火辣辣的面颊,想到那只精美秀气的绣鞋踩在自己脸上的感觉,就忍不住一股血气在体内横冲直撞。
他果然是有病吗?
不过,她可真凶悍啊。
明明这般抱怨,但嘴角却又古怪地勾起笑容,他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酒水穿肠过,他一个激灵,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
老牛哼笑道:“还说不是看上姑娘家了?不过啊,裴九爷,你若是喜欢别人,可得存点银子,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过日子了。这世道,讨媳妇没钱可不成。”
“谁说我要讨媳妇?”裴九把脸一板,反应很大,被绣鞋踩踏过的左边脸颊更是烫的吓人。
“你呀,比我儿子还大两岁,我今年都抱孙子啦,讨媳妇这种事,趁早才好。难道你就不想有个家?你总是把酒馆客栈当家,年轻还好,以后呢?难不成这样过一辈子?”老牛低头扫地,继续发牢骚,裴九是个孤家寡人,有时候嘴上没个把关,但不妨碍老牛跟他成为忘年之交。
没听到裴九的反驳,老牛回头又看了裴九一眼,今日裴九身上的一套衣裳,实在是很好看,看上去是成衣铺子里的上等货。
紫色虽然华贵神秘,但非常挑人,并非人人都能穿戴好看,好些大老爷穿了只会显得呆板又老气横秋,可是裴九却不然,紫色仿佛是他最适合的一种颜色,哪怕袍子上面没有任何花纹点缀,竟然抹去了裴九身上的世故味道,反而带出几分不该属于他的华丽优雅来。
半个时辰后,桌上四盘菜吃的差不多了,裴九喝光了最后一杯酒,不顾形象地打了个饱嗝。
“我马上就打烊了。”
“这么早?老牛,你要赶着去投胎啊?不会啊,我算过,你能活到六十六呢……”
“呸!今天是我孙子满月,我早点关门,回家抱抱孙子。”老牛一脸欢喜骄傲,因此,不在乎裴九的胡言乱语,他习惯了,裴九一旦喝酒就会胡说八道,但人却不坏,没什么心眼。
“你孙子满月啊,老牛,我们认识这么久,我就送个礼物你吧。”
“别再乱花钱了,九爷。”
“老牛……记得,这个冬天,多屯粮,越多越好。”
老牛一笑而过,什么屯粮啊,又不是兵荒马乱的时候,他们一家五口,又能吃掉多少米?
从提早打烊的小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