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看到这里的,都是老书友了,作者就和大伙说些心里话。
有朋友劝我不要那么早完结,再多写点,哪怕是毫无意义的灌水、凑字数情节,也继续写,反正写的再烂,也有读者看。
也有朋友劝我完结可以,但不要更太多章,隔十天半个月更一章,慢慢吊着读者,保持热度。
从作者的角度来看,朋友的建议肯定错不了,但对读者很不公平。
我原本是打算继续保持一天一更,直到完结,但仔细想了想,我如果是读者,肯定不希望一本书快结局的时候,跟便秘一样,一天一更慢慢托着。
于是这几天爆肝把结局写完了,也算是给书友们一个交代了,虽然有些地方的坑没填,或者是没填好,但我已经是尽力了。
总的来说,结局确实有些仓促,但这样的结局,已经是作者所能想到的最好结局了。
最后一章里面的小伙,就是作者自己。
我是福建人,92年的,再过几年就要奔三了,然而还是光棍一根。
在我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写小说的打算,那时候反正是个学渣,上课不听讲,就琢磨着怎么写小说,把一些零碎灵感,记在科作业纸上。
高考结束后,我就开始写小说,但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写的狗屁不通,没几章就太监了。
暑假结束,就去读大专,学的是机械专业,一个班里四十多人,就两个妹子。
大一下学期买了笔记本电脑,就开始疯狂玩游戏。
玩到毕业,面临着就业的难题。
刚毕业那会,曾幻想自己能成为LOL职业选手,去打电竞,于是不找工作,窝在厦门朋友宿舍打了半年的LOL,每天一觉睡到中午,早饭没吃,午饭吃点蛋黄派、饼干之类的,晚上吃一顿快餐。
玩了半年,打了近千盘排位,还是个郊区钻石守门员,最后还是放弃了。
现在想起来,自己真是挺可笑的。
但我也不后悔那时候的选择,毕竟也为曾经的梦想尝试过了。
向现实妥协的我,在家人的介绍下,到市区一家茶具店看店,一个月2500,包吃住,有客人来就招呼一下。
工作并不累,但对一个年轻人来说,看店的工作,毫无未来可言。
那时候,我没事就在店里用手机,上一些人才招聘网站,想换个工作。
意外之下,发现了一个游戏网站小编的工作,内容就是每天负责写LOL的英雄攻略,而且工作地点正好是老家县城。
凭着大专三年丰富的游戏经验,我顺利入职了。
后来网站工作室越做越大,正好我工作了一年,工作室被广州的公司收购,我和几个同事一起搬到广州天河区,继续工作。
工作室的规模虽然变大了,也招了新同事,但不知为何,我的工作却越来越多。
就我那点工资,工作一辈子,也就在广州买一间厕所吧。
渐渐的,我也觉得LOL有点玩腻了,原本下班后经常一起开黑的同事,都去玩其他游戏了。
我也想和他们一样,去玩其他游戏,却提不起任何兴趣,对LOL也毫无兴致。
是游戏真的不好玩,还是我已经长大了?懂事了?
我不清楚。
在辞职的前几天,我坐在办公楼里,看着窗外的高楼大厦,没有任何想玩游戏的念头。
在广州待了半年,我辞职了。
回到老家县城,父母劝我学门手艺,早点稳定下来,结婚生子。
我也听从父母建议,当个学徒。
可当学徒的感觉,并不好受。
当了大概几个多月的学徒,我在家整理杂物的时候,找到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