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叶家还是石牛镇中的豪门家族,但自从叶家老大从大城市把陆卿买回来后,在返回石牛镇途中,就遇到了一种令男子闻风丧胆的强大妖兽:
龙犬。
拥有天仙修为的叶家老大为了保命,抛下了陆卿,独自逃命去了,但龙犬对猎物很挑剔,它对修为低下的陆卿不感兴趣,便转头去追杀叶家老大。
龙犬觉得修为更高的猎物,吃起来才美味,而修为低下的猎物,就是一块老烂肉,难吃还塞牙。
倒霉的叶家老大很快被龙犬追上,双臂、双腿、包括传家宝,都被龙犬吃掉了。
龙犬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挑食,抓住猎物后,只把猎物的五肢吃掉,剩下的就不吃了,因为它觉得男子的双臂、双腿、以及传家宝,都是经常活动的部位。
经常活动的部位,肉质肯定就比较筋道,这就跟人类挑选猪肉是一样的。
叶家老大醒来后,发现自己没死,陆卿及时找到附近的小镇,请来了天兵,把叶家老大给救了。
从此,叶家老大就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叶家的家主为了寻找灵药,医治儿子,便前往秘境寻宝,结果一去不复返。
失去了家主后,叶家就群龙无首,方寸大乱,再加上叶老三这败家玩意天天狂赌,叶家开始渐渐衰败。
最后叶家族人都跑光了,只剩陆卿还坚持留下了。
但叶老大却认为是陆卿把他害成这样,丝毫不领情,坚持不让陆卿靠近他,陆卿每天都要在无尽的辱骂中渡过,还得随时提防着叶老三。
尽管叶家兄弟如此对待陆卿,她还是没有选择离开。
…………
叶辰在小院中等了一会,便瞧见远处飞来了三道遁光。
这次来到并不是刚刚几个痞子修士,而是两个天仙修士,以及一个身穿华丽衣袍,手上戴满戒指的年轻男子。
叶辰读取过叶老三的记忆,认得出那两个天仙,便是驻扎石牛镇的天兵,那位打扮华丽的金仙男子,便是赌场大少,痞子修士口中的王少:
王有财。
“不知王少驾临寒舍,有何贵干啊?”
叶辰站在院中,笑眯眯的说道。
“叶老三,几天没见,你倒是长能耐了,敢赖本少的账。”
王有财阴着脸说道。
“王少说笑了,我什么时候赖过账了?”
叶辰很是无辜的说道。
“你TM少跟本少装傻,你明明已经把自己的嫂子输给我了,还想抵赖……”
“王少,你有字据吗?”
王有财话说一半,叶辰就打断道。
“你……”
王有财愣了愣,一时间被问得哑口无言,他根本没想到叶老三会赖账,所以只让叶老三写下了一份字据,结果被叶辰抢回去撕毁了。
没有字据就死无对证,天兵都不会站在王有财这边。
王有财深吸了一口气,不禁怒极反笑道:
“很好!叶老三,你真是出息了,敢跟本少耍花样,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看看这是什么?”
王有财说完,便掏出了一份份欠条,狞笑着说道:
“你从我那,一共借了十万多的天币,你说,才怎么还吧!”
“十万!”
王有财话音刚落,躲在闺房里偷偷敞开一丝门缝,在暗中观察的陆卿,顿时惊呼了起来。
在凌霄天中,十万云币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当年叶老大从天奴市场把陆卿买下来,也才花了五万而已。
凌霄天的天人修士,每年也只需要上交500天币,就能安逸的住在凌霄天,享受永生。
十万的天币,已经够陆卿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