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当时的场景历历在目,她哭了起来,抽了桌上的纸巾擦眼泪,难过的说道:“铛铛太可怜了……它从来不咬人,也不会乱叫,为什么会有人这样对它……”
慕紫抿抿唇,等对方的情绪稍稍平复,问道:“后来呢?”
“老奶奶当时受不住,晕过去了,我送她去医院,然后报了警,附近餐馆的老板认识带走铛铛的人,但是没用……警察随便问了几句话,就把他放了!根本不抓他!”
说到这里,女大学生还很气愤,恨恨的说道:“我气不过,就把铛铛的照片,和那个男人的照片一起发网上了!”
“发网上了?”慕紫愕然。
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网民无权在网络上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否则即为侵权。
“现在已经删除了。”女大学生嘲讽的笑了笑,“他把我告了,不但要删照片,还赔了他三千块钱,呵……他踩死别人的狗,不用负任何责任,我发个照片却要被告。”
慕紫沉默了会儿,问她:“铛铛的照片有备份吗?”
“嗯,我手机里就有。”她翻了翻手机,伸过来给慕紫看。
慕紫看清,脸色立时白了几分。
她偏开视线,捂住胸口,只觉得空气也好似浑浊了几分,令人作呕。
和之前看到的小狗截然不同,白色的毛发整个儿被血浸透了,全身红的黄的交错着,血肉模糊,慕紫竟不敢细看。
她以前见过更恐怖的尸体,此刻不敢看,并非因为小狗死状凄惨,而是她想到了那个可怜的……绝望的老人!
——昏迷后醒来,步履蹒跚的捡回自己的狗,将穿肠烂肚仔细缝好,再洗去毛发上粘稠的血浆与黏膜,然后轻轻梳,慢慢梳,让它变得和生前一样干净漂亮……
做这些事的时候,老太太是否一边做,一边哭?
她想为自己的狗讨回公道。
……公道?
公道只有对方愿意支付的五百块钱,以及嗤之以鼻的冷嘲:“老糊涂了吧?那只是一条狗而已!”
只是一条狗而已……
事实上,当慕紫刚刚听说这个案子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一条狗而已,有必要吗?
慕紫深深呼吸,将纷乱思绪压在心底,尽量声音平静的吩咐保镖:“把照片存下来。”
随后露出一个微笑,朝那位女大学生伸出手:“今天谢谢你。”
两人握手,女大学生问:“真的不需要我出庭吗?”
慕紫笑着摇了摇头。
保镖护送她离开咖啡馆,那女大学生追出来,再次问道:“会赢吗?”
慕紫半开玩笑的回道:“不管能不能赢,我都不能怂啊。”
……
司徒慕紫要给一条狗打官司。
新闻媒体很快找到了新热点,记者们的笔杆子蠢蠢欲动,只等着庭审那日如何大写特写。
受关注有两面性,褒奖声与骂声都不会少。有人期盼她再次一鸣惊人,以满足人们对天才律政佳人的幻想;也有人期盼她从高云之上跌下,最好摔个狗啃泥,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
司徒衍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
他打电话问慕紫:“为什么你每次接手的案子,都这么……不正常?”
慕紫沉默,片刻后反问他:“检察院里的案子,有正常的吗?”
案子,意味着违法。
违法,意味着非正常行为。
杀人放火抢劫杀人,这种案子难道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