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就能包裹出来,排场就能衬托出来,这是一种天生而来,自小培养的由内到外散发出来的气质,时而让人觉得高不可攀,时而
又让人想去接触探看,时而又让人感到自惭形秽,这是一个人一生都难以遇到的一个稀有人物,引人好奇,让人仰望。
这种气场,吴清没有,冯元有,可冯元与这人一比,气场绝对差了几十个来回。故而,她猜测,这人绝不是普通的大户人家富贵少爷那么简单。
这时,她听见那随从与那贵公子说着话。声音也不大,不过想必因着是靠墙边,附近的桌子都隔得远,二人不是很忌讳,声倒也不算太小,让绿莺听了个真亮。
“三少爷,你那伤口可还疼?”
听了这话,祁云脸一白,打了个颤:“让你一说,我还真觉得有些疼,金创药还有么?”
马绍连忙笑着摊开包袱,指着那一堆小瓶子:“有的,主子你看,走前那蔺......”
他在这里忽然顿了顿,绿莺筷子一定,奇怪地等着他下文,接着又听他道:“蔺大夫,给咱们备了十几瓶呢。主子可还忍得?若疼得很,咱们这就要房上楼?”
这时,绿莺闻到一股香甜奇异的味道传来,她下意识地噤噤鼻子深嗅了下。
忽地,她脸色一变,不敢置信地望向那主仆二人。
顾不上再想那些前尘往事,感受着四面八方扔过来的视线,绿莺脸上顿时烧起来,不自在地垂下头,百无聊赖地研究起了桌面上的纹路。没戴惟帽,穿戴朴素,可饶是如此,一张白润娇
艳的脸蛋儿在一众平淡姿容的姑娘媳妇中,仍是鹤立鸡群。
此时她倒是不怕会有那无赖纠缠,当初在汴京摆摊时,因她有那糖葫芦西施的名头,确是有那胆大的趁她不备沾一下她的手,或是撞撞她的胳膊肘,一众毛头小子以能占到她的无伤大雅
的小便宜为荣,之后能在同伴间各种吹嘘,以上种种,不过因她是个未嫁的大姑娘,引人遐想。此时她一个大肚婆,身旁还跟着“公婆”,吸引力定是没那么大了,她就不怎么担心了。
可饶是如此,爱美之心,也是人皆有之,众人仍是有意无意将余光瞥向这里,都是赶路的,风餐露宿中哪能有太多机会瞧见美人,此时恨不得再长他四对眼珠子,多瞅瞅养养眼,有才的能
多吟两口美人诗,没见过世面的山野村夫能开开眼界,大姑娘能羡慕羡慕,小媳妇想沾沾仙气,将来十月怀胎后,也能生出副美人骨。
正当各种若有似无的目光或羡或嫉地,犹如蜘蛛网般罩着她的时候,突然被门口的一道光束切断。
不是太阳光,也不是火光,而是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光亮。绿莺垂着头,仍是感到自己的右侧身子,正对门口的方向,被笼罩在一片闪耀中。她下意识转头望过去,先是被晃地眯了眯
眼,待见到那门口之人时,不由一阵呆滞。
那是个沐浴在一团融光下的一道身躯,浑身闪着金光,不及弱冠的年纪,身量居中,不高也不矮。白色的狐裘斗篷下,是围着绿玉腰封的白色暗纹锦袍。绿莺仔细一看,上头绣着虚竹,
若隐若现。
再往上看,狐狸毛托着的一张脸,倒不是太过出奇。其实仔细一瞧,眉眼很是普通,都是淡淡的,要说冯元是剑眉星眸的英挺,吴清是清秀俊雅的谦和,那这人就是眉目如画的淡然。
就仿佛一只毛笔,先沾了一半墨,再去沾一半水,不知是墨还是水,描绘出的一幅清幽图。他就仿佛一道隐藏在山后的竹林,虽是不露全身,可仍是比前头的山还明耀光辉,引人敬叹。
绿莺想了半晌,都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