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奴隶镇时, 孙谚和队伍中一个中年大叔交换了驾驶位置。
大叔姓罗,是个小物流公司的副经理,与妻子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 生平最大乐趣是种花和带妻女出去旅游,在灾变发生前死于咽喉癌, 一天后复活。
末世来临时, 他带着妻女和两盆花,驱车逃离城市。
他的妻女仍是旧人类, 于是, 在寒天冻地中, 罗叔变成了她们最大的、也是最后的热源。
在到达丁秋云创建的小镇前, 他杀了意欲抢夺他妻子的三名新人类, 杀了六个打算拦路劫夺他们物资的新人类。
等他到达小镇时, 在一名合格的丈夫和父亲外, 他已是一个成熟的战士。
交换位置时,孙谚严格按照计划, 换了他们的前后车牌。
这车牌是刚从一辆奴隶运输车上卸下的。
大约三日前,一辆满载旧人类奴隶的卡车好死不死刚好从镇边路过,恰巧被孙谚他们逮了个正着。
他们救下了一批旧人类奴隶, 获知了奴隶镇的地点, 并取得了奴隶镇的通行证。
负责押送奴隶的两个新人类求饶不迭:丢了奴隶, 他们不敢返回原先的城镇, 只能哀求这些旧人类给他们一条活路。
当时, 颜兰兰正在清点人数, 被他们哭得查乱了数,烦得不行,于是出言恫吓他们:“都给我闭嘴。再哭一声就把你们都突突了。我们可是专业的,送人送到西,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
两个年轻人欲哭无泪,噤若寒蝉。
孙彬好心提醒:“是送佛送到西。”
然后他就被颜兰兰瞪了一眼。
孙彬很忧伤。
他觉得自己呆在一个充斥着文盲的队伍里,早晚有一天得堕落。
在小年轻们罗叔则折回镇中,询问丁队要怎么处理这群人。
正在家养伤的池小池想了一会儿,道:“查搜奴隶,看他们身上有没有定位装置,有的话就拆解下来,放回他们车里。你和大孙跑一趟,大孙开咱们的车,你开他们的车,往尽量远的地方开,开两百公里再弃车,坐大孙的车回来。至于那两个押送奴隶的,搜他们的身,确认没有定位装置后,就蒙了眼,带回镇里来。”
罗叔微微皱眉。
他的妻女还在镇里。他不愿让她们冒任何风险。
他说:“何必带进来,和车子一起送走吧。”
池小池说:“万一他们跑去跟新人类他们通风报信呢。”
罗叔说:“那干脆杀了,一了百了,也干净。”
池小池知道罗叔对于这种鱼肉同类的新人类恨之入骨,灌那种“你难道要用杀过人的手去拥抱你的女儿”之类的过期鸡汤既没意义又没说服力,但他又不想教丁秋云的手下个个视人命为草芥。
一旦太过轻视人命,人心就彻底变了。
于是,池小池苍白着一张脸,指尖闲闲地在伏卧在一侧的老板身上轻轻敲着:“杀了多没劲。我们可以用他们的车,他们的通行证,去抢了那个奴隶镇,再让那些人知道是谁和我们‘里应外合’。等到我们回来,他们还有胆子再回去吗?我们郊外的大棚现在正缺人手,多了这两个年轻人,也是多了两个壮劳力。他们愿意押送奴隶,我就让他们尝尝奴隶是什么滋味,也算是把他们拘在眼皮底下。如果还不安分,我亲自结果他们。”
身为队长,必须清醒而有担当,不存幻想,却又敢行敢为,在这一点上,丁秋云做得比任何人都好。
罗叔能信服这个年轻人,也正因为他在足够周全的前提下,又足够大胆。
他的野心绝不拘于在末世里困守一个小镇,安然度日。
最终,他们定下了抢夺奴隶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