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喜欢,等回到我的地盘,我找出几百件随便你挑。“千纵见雪蕊都装扮好,歪歪头,示意可以上路了。
虽然走路比坐船自由,但是两条腿一直不停的走,其实比坐船辛苦的多。一开始雪蕊还开开心心,边走边看风景,和千纵聊聊天,开开玩笑。后来慢慢的就跟不上步子,话也不说了,满头大汗,步幅艰难,脸色都开始变得苍白。
千纵看出了她的不对劲,刚好前面有个小驿馆,就弯下腰,将她背在身上,朝着驿馆走去。但是,还未走到跟前,他却赶紧背着雪蕊又隐藏在附近的树丛背后。
原来,此驿馆是官府所开设,为各州府传递书信等物的车马停留补给之所。千纵把雪蕊轻轻地放在地上,摘了个大叶子将她的面部做了些遮挡。这才踱步走出来,假装稍作休息的样子,朝着那个驿馆门口做打量。
被放在地上的雪蕊比较奇怪,忍不住问道:“前面就是客栈,我们为什么不过去了?“她现在比较虚弱,想必是因为伤病刚好,昨夜又跳入江中浸泡,再加上今日不停歇的赶了一路,使本来就虚弱的身体承受不住,复发了。
千纵看了她一眼,表情凝重,就连身子都不由得挺拔,特别像是草原上的一匹狼,遇到危险时刻,所做出那种警备的样子。
“你怎么了?怎么这个表情?“雪蕊见他不说话,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被千纵一把按住。
“别动。这里是官府的驿站,如果直接闯进去,我怕会有人认出你。“原来千纵担心的是这个,雪蕊挥了挥手,安慰他说:”怎么会?你看,我现在是个男儿身啊。“
千纵看了看雪蕊,突然身子一垮,放松下来,恢复以前的表情和语气说:“对啊。我都忘了,你现在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公子哥。一个小小的驿馆,应该还不至于有那种眼毒的人。“说罢,将雪蕊重新背起来,朝着驿馆的方向走去。
原本驿馆是不允许平民使用的,千纵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塞给那个管事的官差后,就被安排到了后院的一间栈房内。
却没有注意到,角落里有一双眼睛,从他们进门到走进后院,一直死死的盯着千纵背上的那个文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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