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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双努了半天力才吭吭哧哧地说出个二百两的价儿,霍沫真是哭笑不得。
“你呀你呀,你可真是白白地在我们老家当了那么多年的丫头,想当初老爷也是做珠宝生意的,居然说这等货色的东珠居然才值二百两!我实话告诉你吧,一颗最少也要八百两!还是卖家急于出手换银子的价儿!”
“八百两!三颗就是两千四百两?我的个乖乖啊!”
无双万万没有料到,三颗东珠居然值两千四百两银子,而且还是最保守的估计,若是遇到个不差钱的买主,三千两也不是没有可能,一想到这里,就算无双跟着霍沫见过了那么多的大世面,此刻也是面对这两三千两的稀世宝物张口结舌、目瞪口呆了。
见无双这副震惊无比的样子,霍沫嗤笑了一下道:“对,就是两千四百两。所以呀,当初选这件宝贝的时候,我也是犹豫呢,万一清风那丫头识货的话,看到这么珍贵的宝贝,恐怕是打死她也不敢收呢,真若是那样的话,咱们的大计岂不是要告吹了?”
“那您为什么最后还是选了这样宝贝?”
无双万分不解,既然这件宝贝是稀世珍品,那么万一清风识货的话,要么不敢收,要么识破她们主仆的诡计,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不该选这一件,然而霍沫居然铤而走险,偏偏选了这件宝物,难道说她不怕失败吗?还是说她料事如神,早早就知道清风没有这个眼力?
无双的疑问实际上也是当初做抉择的时候,极为困扰霍沫的一个大难题,犹豫了许久都下不了最后的决心,不过霍沫天性就是有一股勇于冒险的精神,因此以她的性格最终还是赌上了这件宝贝,而事实也充分地证明了,她的最终抉择是多么的正确。
“刚刚不是跟你说了嘛,因为我知道这宝贝价值连城,就猜想到不大可能是娘娘从前的嫁妆,十有八九是万岁爷的赏赐之物。你想呀,如果娘娘只是丢了自己的赔嫁首饰,万岁爷怎么可能亲自审理?直接交给皇后娘娘去了,但若是万岁爷的赏赐之物,自然是事关重大,恐怕万岁爷就不得不亲自审理了,而且还会极其恼怒,对清风更是恨之入骨,毕竟万岁爷的赏赐之物被那个奴才的脏手给沾污了,不要说万岁爷了,就是你我,是不是也被气得恨不能将那奴才的脏手剁下来的心都有?”
“噢?原来如此!主子您可真是料事如神啊!”
“哎,哪里是我料事如神,主要还是清风自己不争气,其实她这回被咱们算计了也不亏,谁让她在宫里呆了这么长的功夫,居然不识货到这种程度!若是她早早识了货,知道这不是普通的东珠,从而识破了咱们的诡计,她不也就逃过了这场牢狱之灾了?”
“对,对,主子您说得太对了!咱们算计是一回事,那丫头脑子笨非往火坑里跳,也就实在怨不得咱们了。主子您实在是太厉害了,奴婢佩服得五体投地呢。”
“五体投地倒是不用,不过,我从前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做到,你就放心吧。”
霍沫从前答应无双的事情其实就只有一样,那就是让无双成为皇上的女人,进而也当上主子,这对于无双来讲,简直是比金山银山还要大,是最大的诱惑。其实哪一个奴才没有做过当上主子的美梦呢?清风也做过,也努力过,只不过无功而返,在皇上那里碰了壁,才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抱上霍沫这大树,否则她哪里需要与霍沫主仆为伍呢?无双也一样,可是说宫里所有的丫头们都幻想着有朝一日得了帝王的宠幸,就可以凭着一男半女当上主子,不管是大主子还是小主子,都是要比奴才的日子好上千百倍的荣华富贵生活。
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场景从军营换到后宫也是一样的适用,那就是不想当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