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的日历,而2010年也正式地到来了。
陆逊性子懒散,不喜欢活动,自然更加不喜欢放鞭炮这种会制造巨大噪音的活动,所以11点刚过,他就到了床上。
这倒让陆母一阵感叹,说陆逊难得那么乖,最近居然每天都是11点刚过就立刻睡觉了。
这倒是陆逊在陆飏的训练下养成的习惯,每天十一点睡觉,早上六点钟起来。
从从回来后,陆逊每天都坚持着训练,陆飏也叮嘱过他,他如今最缺少的就是身体素质。
现在所有训练的基础,陆飏都已经教给他了,只需要他按照陆飏订制的方案每天训练,再加上陆飏帮他挑选出的刺杀任务,最多五年时间,他就有可能达到“势”级武者的层次。
第二天清晨,陆逊就从睡梦中准时苏醒了过来。
一脚蹬开温暖的被褥,顿时一股冰凉的寒气直接朝着他的身体涌了过来。陆逊打了一个寒战,迅速从床上爬了起来,飞快地穿好了衣裤。
这是陆逊对付自己赖床的办法。
自己人知道自家事,陆逊很清楚自己这个懒散的毛病,即便是自己的性格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淬炼,但是这个懒散的毛病依旧没有改掉。
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纵然陆逊对于生存之道感悟颇大,但是骨子里的懒散却不是短短一个月就能够改变的。
为了害怕自己因为太过赖床而破坏了自己的训练计划,陆逊只能对自己痛下狠手,每天早上直接踹掉被子,免得太过留恋那温暖的被褥。
起床后,陆逊先做了一些暖身运动,随后就按照陆飏制订的训练方案展开了训练。
陆飏曾经对他说过一番话,弹手指的速度比甩手掌的速度要快,而甩手掌的速度又比活动胳膊的速度要快,活动胳膊的速度更是比挥动手臂的速度要快,而一个专业的刺客,就需要让挥动手臂的速度跟弹手指的速度一样快。
记得陆飏那次给陆逊展示了一下什么叫作速度,那回陆逊直接端着一盆冰水就朝着陆飏泼了过去。
可是紧接着,陆逊就看见陆飏双手化成了一片模糊的流影,在他身前飞快地舞动着,甚至他还隐隐听见了空气爆裂的声音。
下一刻,陆逊就发现自己泼出去的水,全部都被陆飏给反击了回来,把自己全身都浇湿了。
从那以后,陆逊绝对是严格按照陆飏制订的计划去训练,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随手拿起一支圆珠笔,陆逊半眯着左眼,死死盯着前方桌子上摆放的塑料瓶。
在如今这个水笔渐渐盛行的年代,陆逊却依旧喜欢用圆珠笔,所以他家中的圆珠笔非常多,尤其是用完了之后的,更是堆了一个抽屉。
两根手指夹住圆珠笔,陆逊遥遥对准了前方那只塑料瓶。
在比对了数秒后,他的手指蓦地一弹,直接带动了手掌,手掌则通过经络拉动了胳膊,胳膊顺势又带着手臂,使得他的右臂优美地划出一个弧线。
而那支圆珠笔更是如闪电般射了出去,直接擦着那塑料瓶,撞在了后方的金属板上,啪嗒一下,掉在了桌面上。
皱了皱眉头,陆逊走上前拿起了塑料瓶,只见圆珠笔擦过的地方,已经裂开了一条细小的口子,而后方的金属板上更是多了一个小孔。
暗暗叹了口气,陆逊喃喃道:“还是不行啊,圆珠笔的准度太低了,只有五步的距离,却依旧会错开,还需要继续练习……”
就在陆逊看着手上的圆珠笔默默发呆的时候,一旁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随手拿起手机,看了看屏幕,发现是姑妈打来的。
接通后,陆逊还没有说话,就听见姑妈急促的声音传了过来:“峰峰啊,你姐姐在不在你这里?”峰峰是陆逊的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