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名大佬的堂孙,虽然不是那名大佬的家族中的直系,但也是支系中一名比较出色的军官了。
他领着陆逊进来后,自然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同样的,陆逊也吸引了不少目光。
陆逊第一次组枪的时候,其他人也都发现了他是第一次碰枪的这个事情。
然而仅仅是三次组枪,陆逊竟然已经只需要18秒钟就能够组好手枪。
但是没等他们惊讶完,陆逊竟然再发神威,仅仅是一抖手腕,就把精密的手枪瞬间拆成了满台的零件碎片。
“厉害啊!”那士兵啧啧感叹着,朝着陆逊伸出手,笑道,“我叫彭鱼。”
“陆逊。”陆逊笑着和那彭鱼握了握手。
吕平惊叹道:“陆逊,好厉害啊!”
陆逊淡淡一笑,刺客世家最精通的就是人体极限训练,经过这么久的训练,他的身体素质早已今非昔比,加上他妖孽的直觉本能,才能够在瞬间抖散整把手枪。
只是当陆逊举枪射击后,所有人都不由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实在不怪他们,委实是之前陆逊的成绩太打击人了。如果陆逊的枪法还那么好的话,让苦苦训练多年的他们情何以堪呐。
十枪零中,如果不是四周有金属板挡着,恐怕他的子弹还会打到其他靶上。
吕平脸上挂着笑容,笑嘻嘻地说道:“陆逊,别灰心,第一次玩嘛,肯定会这样的。”
陆逊唔了一声,沉吟道:“你说,如果我再……”
“那个……”彭鱼忽然跳了起来,笑眯眯地说道,“我听说程欢那丫头今天来了,正在格斗区那边玩呢,咱们也过去看看吧?”
“就是,就是,别玩枪了,多闷啊,格斗区那边人多。”吕平也抹了把汗,撺掇道。
陆逊闻言微微一怔,来不及思考,便被吕平和彭鱼一起推着离开了射击区。
他们刚刚离开,整个射击区便炸开了锅。
“我靠,刚才那小子是谁啊?枪上的天赋也呸强了吧?”
“就是啊,才组了三次,居然只要18秒就搞定了……。”
“不会是扮猪吃老虎,其他军区跑来挑场子的吧?”
“不太像啊!不过,我看那小子很眼熟呢……”
“咦?你也那么觉得,我也觉得那小子很眼熟呢!”
“我想起来了!”突然,一名青年军人反应了过来,失声道,“他是昨天救了王老孙子的那个人!”
“对啊!这小子是昨天那人,难怪那么眼熟!”
“对了,昨天他惹了王云野,王云野现在不是正陪着吕家那丫头在格斗区么?”
“哈哈,有好戏看了,大家快点过去。”
“走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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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逊当然不知道自己走后在射击区引发了那么大的波澜,反正他也无所谓在那里玩,便和吕平、彭鱼二人走向格斗区。
相比于吕平的沉闷,彭鱼却是活跃许多,属于一个话唠,没走几步路,叽哩哇啦地一串话就砸了下来。
陆逊的性子懒散内敛,但是正因为平素喜欢把情绪压住,所以偶尔兴起的时候,也极容易人来疯。故而要么不外向,一旦外向就无人能挡。
套用陆逊自己的一句话来说:“别和我比疯,我比你疯,别和我比黄,我比你黄,别和我比狂,我比你狂,别和我比,我懒得和你比!”
被彭鱼罗哩吧嗦地烦了半条路,陆逊也干脆心一横,和他开始扯了起来。
两人从东说到西,从南谈到北,从一楼的射击区到三楼的格斗区,也不过数十步的距离,两个人愣是从古谈到今,从国内谈到国外,把一旁的吕平听的是一愣一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