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远山打来电话,说是高中同学聚会,问叶欢有没有空。
叶欢爽快地答应下来。
在这变乱的世界中,不知何时就可能出现意外,所以更能体会到同学友情的可贵,
特别是高中的那些同学,有的已三年没见面,叶欢还是挺想他们的。
眼看到了中午,叶欢开着他的战盾防弹车,到了金碧大酒店。
比起醉江南和知味阁来说,这里的饭菜更具现代特色,装修豪华,生意更是爆满。
门口的车都停不下了,叶欢只能将车停到对面,一个不起眼的位置。
战盾防弹车被鬼婆摔了那一次,显得极为破烂,如果不是识货的人,根本看不出这是千万级别的车。
冯远山和叶欢两人,本是中州一中的同班同学,毕业后同时考入中州大学,再加上对网文都极具热爱,所以成了很好的朋友。
聚会安排在芙蓉厅。
叶欢推开房门,不由就皱了一下眉头,坐在主位上的那人,竟然是他的死对头。
冯远山在打电话的时候,根本没说这人要来,否则,叶欢可能会考虑,究竟是不是要参加了。
那人是个富二代,名字叫做蒋豪,在上学的时候就是劣迹斑斑,没少使女同学堕胎。
后来一位女生被他逼到跳楼,事情闹大了,他才不得不辍学。
当时叶欢恰巧在场,那血淋淋的场面,至今还清晰留在叶欢的记忆中。
叶欢因为看不惯他的所作所为,当时还跟他打了一架,多少吃了点亏。
冯远山的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蒋豪要来的事情,他事先同样不知情。
既来之则安之。
到了这个地步,叶欢势必不能转身就走,他只能无奈地坐了下来。
好在除了蒋豪以外,叶欢跟其余同学的关系还都不错,彼此见面都是非常欢喜。
令叶欢吃惊的是,他们班校花级美女也来了,她披散着一头长发,如墨般闪动着光泽,一件白衬衣,挡不住波涛汹涌,穿着牛仔裤,尖头女鞋,更显得曲线动人。
“老同学,你好!”白素妍笑容如花般地绽放。
蒋豪的眼中,露出嫉妒的神情,白素妍在看到他时,可没有笑得这么开心,反而有点嫌弃。
“你好,好久不见。”叶欢笑着回道。
高中三年,白素妍给叶欢留下最大的印象,就是那次她在教室里晕倒了,是叶欢背着她去了校医室。
当时学校里还在疯传,说他们两个谈恋爱,后来老师出面辟谣,这件事才不了了之。
这件事在叶欢来看,只不过是一件小事,可是从那以后,白素妍见了叶欢以后,笑容就特别地甜美。
白素妍在高考以后,就去了魔都上大学,没想到今天居然在场。
聚会的召起人姜磊满面笑容地道:“我们这次的聚会,很荣幸地邀请到了豪哥和白素妍两位,你们都还不知道吧,豪哥自己开了一家化妆品公司,现在是大老板了。”
“恭喜豪哥!”
“豪哥以后多照顾!”
同学们一脸笑容地道。
谁都知道,蒋豪在学校的时候,就跟那些混混们勾搭在一起,如今单看他的形象,就知道更加变本加厉。
蒋豪脖子上挂着一根粗长的金链子,穿着一件花衬衫,身上喷的香水,简直能让人窒息。
在他的手臂和大腿上,还刺着蛇形纹身,戴着一个墨镜,拽的跟二五八万一样。
叶欢心中暗自叹息,好好地一个同学会,就因为这一个人,已是完全变味了。
蒋豪心里很不高兴。
与叶欢旧时的恩怨,他一直都没有忘记,故此才特意安排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