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会获得很好的效果。
只有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才能够让武器迸发出最大的成效。
很显然,与那些不用脑子的大头兵比,拉姆显然是个会用脑子打仗的孩子。
尽管他的年纪还很小,但是他已经能够让人不再小看他了。
原本道格还以为拉姆在纽约取得的胜利,有许多水分。但是他现在明白了,拉姆对于战争有着让人羡慕的天分。
道格对于拉姆的战斗天分,仅仅只是羡慕而已,至于嫉妒,那绝对没有可能。
因为,他的目标不是成为一个百战百胜的将军。
他目前所作所有事情的核心,都是财富。
对于财富的渴望胜过其它。
贫穷的时候,尚且不愿意一死的他,在富有了后,又怎么可能去死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与汤姆一样。
只不过,汤姆是科研成果归我,去死是你。
对于道格来说,则是财富归我,去死归你。
像是道格这类家伙,已经放弃了普世感念里的善恶。
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是赚钱的事情,他们就会去做。
为此,哪怕世界上牺牲了一千万人、两千万人,都是值得的。
毕竟,那些人就算是不死,也不会为他创造财富。与之相反,如果他们死了,会让道格的财富增加。
道格肯定选择后者。
他没有让拉姆拉着他整理出来的清单去行动。
主要是因为,他还在等,等他的一个布置。
随着《大富翁》逐渐开拓纽黑文地区之外的市场,迎来了一轮新的增长,以及合成染料的销量持续上升。
道格可支配的资本,多了很多。
他用这些资本,收购了许多濒临倒闭的报社和报纸。
这些报社和报纸恢复刊载后,虽然看上去只是在单纯的支出成本,但是对道格来说,却有很多用处。
就像是现在,他想收购雄鹰银行,但是银行的经营状况很好,股东们对于银行的信心很足,不肯出卖股份。
如果是正经的商人,可能已经无计可施了。
如果是不正经的商人,可能已经开始一些暴力的行为了。
但是,对于已经在所有雄鹰银行,有业务的地方,都已经有了报社的道格来说,他却有另外一个办法。
这个办法,足够正规,但是却有一点不触犯法律。
那就是将雄鹰银行的所作所为,诉诸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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