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央自是不知自己现下成了一个嫉妒男人比较并想压下的对象,现在他正穿过荒草,在无星无月的黑暗中跟着江思鸿等人朝着晋阳城内疾行。
十几里的路程,在一众人眼里,实在算不得远。
段沧海等人进不了城,那是城门已经大关,如果要进城,就要撞开城门,闯过一百一十二个守城兵的把守,这么做,等于造反。
江思鸿等人能够进城,那是今夜城门的守将,是他们七星楼的座上宾,可以行个方便之门,换了别日,是朝天盟的亲近者,那又另当别论。
项央跟在后面,看着守城门将和江思鸿亲如一家的模样,不由得啧啧称奇。
这在大周是最不可能发生的情况,朝堂是朝堂,江湖是江湖,应付江湖人的,自有神捕门,这里却不一样,也算一方水土一方人。
晋阳城对于项顶天来说既不熟悉,也不陌生,他在七年前随着自己父亲老项头搬家来到这里,在城中最有名的书馆念了七年书。
七年,已经足以为一个小童铸就最完美的武学根基,也能让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成长为人人称颂的大侠。
身负一身武学的项顶天仅仅在念书,还是朽木不可雕,绝不可能在仕途有所建树的情况下,这就是在浪费时间。
当然,七年的时间,项顶天也并没什么走没做,比如走走逛逛,和书馆内小自己许多岁的小朋友嬉戏玩闹。
有些地方和自己家里的门窗院子一样熟悉,有些地方却是一步未曾踏入,当然陌生的很。
他穿过的大街,是他所熟悉的,也是项央现在熟悉并感同身受的。
闭着眼睛,闻着这里的味道,能清楚的说出几步之外是哪一家饼店,十米之外,又是哪一个铁匠铺。
他跟随江思鸿等人来的地方,则是陌生的,因为这是晋阳城东最大,最好,也是最贵的酒楼,烟花楼,三天只吃一根萝卜的他当然来不起这里。
听人说,普通三口人之家一年的花销,未必能在这里点上一盘最便宜的菜。
原因有很多,比如厨子,曾在赵国王宫内做事的大厨,年老回晋阳城发挥余热,他的手艺是王上才能品尝的,不贵,那都对不起那层身份。
再比如说食材,这里的北极冰尾虾,是从燕国远海打捞上来,以最寒,最冷的冰封住,用速度最快的马匹运送而来,最大限度的保住大虾的原汁原味,光是运费,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再比如这里的氛围,登高望远,一览城中,若是再肯花常人经受不住的价钱,还能一观烟花之美,向来是巨富豪贵之家聚餐的首选,也是情窦初开男女浪漫约会的最佳之地。
可以说,贵,是有贵的道理,价钱贵,依然让人趋之若鹜,因为穷人很多,有钱人同样很多,他们正需要这样一个地方彰显与普通人与众不同之处。
不然大家都是一个嘴巴,两只眼睛,怎么显露出差距?
人先天是平等的,但财富是不等的,而财富不等的同时,有时也会归于人本身。
“晋阳烟花楼,我在武城就听过大名,传闻要想在这里吃上一桌,须得提前五天预订,我们这次没能完成任务,怕是辜负了梁楼主的一番心意。”
江思鸿一马当先,厉家兄妹紧随其后,然后依次是王氏兄弟,武城小苏三人,最后则是项央。
远远望见那独树一帜,恢弘大气,亮如光炬,超过旁的建筑许多的大楼,小苏吸着朝天鼻,鼠眼黯然,摇着头说道。
这次从武城而出,本想就此建立大功,一振苏家名声,现在仓惶而出,有何面目还留在这里?
他心中已经升起归去之意。
身旁的两个秀丽少女听到这话,两人同时温柔的握住小苏的两只手掌,掌心相握,也是以心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