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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电闪旌旗日月高 (三)(1 / 3)

世间竟有男子,翩翩如斯!

刹那间,众女竟忘记了害怕,一个个望着刘秀前进的身影,目眩神驰。

而那身影,却仿佛在某个长夜的梦里依稀曾见,让大伙在羞涩之余,心中隐隐还生出几分亲切。

“刘秀,你是刘秀,我记得你,当年便是你救了丑奴儿和我们阴家!” 未等众女来得及分辨出眼前的场景究竟是梦是真,王秀姑忽然扯开嗓子,大声叫嚷了起来。已经隐约发黄的眼睛里,刹那间再次充满了青春的光泽。

“是他,的确是他!” 几个已经不再年青的丫鬟和仆妇,也跟着低声惊呼,随即快速捂住各自的嘴巴,面孔发烫。

七年之前,就是此人一袭白衣,持弓而来,驱散群匪,救下了阴家小姐和阴固全家。而七年后,又是他,在阴氏面临灭顶之灾之际,策马杀至,将群匪杀了个狼奔豕突!

“是他,真的的确是他!天哪,真的像传说中一样英俊!” 几个刚刚及笄的阴家晚辈女儿,跳着脚,大声议论,刹那间,竟然彻底忘记了,缠在自己手上的绳索。。

娶妻当娶阴丽华!初闻此言,有哪个未婚少女,不是笑着清啐。扭过头去,却有哪个适龄少女 ,不希望将阴丽华三个字,悄悄地换成自己的名姓?

而刘秀,却对来自身后的欢呼声,充耳不闻,一手持刀,一手拎着战马的缰绳,继续缓缓而行。周围的劫掠者被杀得魂飞胆丧,不敢再主动上前送死,纷纷调转身形,四散奔逃,“风紧,大当家,风紧。赶紧扯呼,扯呼!”..

“刘双,你带二十名弟兄封锁正门。仲先,你带上其他人,跟我一起来!” 没功夫去追杀那些逃命的败类,刘秀将钢刀先前指了指,高声喝令。

阴氏庄园很大,这会儿仍在院子里搜刮细软的败类,数以百计。以他一人之力,继续杀下去,肯定会越来越危险。所以,必须带着弟兄们一起上,才能避免贼人的反噬。

“是!” 刘双和朱佑两个,齐声答应着,立刻将队伍分成一大一小两部。人少的一部留在原地封堵庄园正门,人多的一部,则快速策马杀入,紧紧护住刘秀的左右两翼和身后。

他们两个都非常机灵,早就认出院子里的这群败类,都来自汉军柱天都部。但是,从口音、做事习惯和面孔长相上,他们同时还可以断定,这群败类并非舂陵起义的原班人马。极有可能,是在半路上新投奔入伙的“江湖好汉”,或者是车骑将军傅俊从新野军俘虏当中直接收编。

无论是哪种情况,今天大伙都饶这群败类不得。柱天都部还没站稳脚跟,就已经有恶徒开始祸害百姓,长此以往,军纪废弛,民心尽失,还谈什么反新复汉?所谓吊民伐罪,肯定会变成一个荒唐的笑话!即便侥幸获得成功,也不过是一群豺狼取代了一群虎豹,用不了多久,就又得重蹈王莽的覆辙?

“你,你真的是刘秀?!” 一个比所有人都慢了不知道多少拍的声音,忽然从阴盛嘴里冒了出来,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不是刘秀,还能是谁?还有谁会舍命为你们阴家出头?”王秀姑声音,也紧跟着响起,带着不加掩饰的失望。

越看,她越觉得自己身旁这个蠢货丑陋。同样的太学卒业,此人跟远处那个,简直泥坑里的癞蛤蟆和天空中的白鹤。自己年青时真的眼瞎,居然把如此一个蠢货当成了宝。而丑奴儿当时年龄虽然小,却比任何人的眼睛都亮。

“丑奴儿藏在后院阁楼上,丑奴儿藏在后院阁楼上!” 令她无比意外的是,眼前的蠢男人,居然瞬间开了窍。扯开嗓子,不顾一切地向刘秀发出提醒。“他们的头领去找新郎官衣服去了,派手下人围了阁楼,说,说今天一定要尝个新鲜!”

话音未落,刘秀的战马已经化作一道闪电。带着朱佑和三十几名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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