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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2 / 3)

且还是一只狗宠。

可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水,也是没有办法。

朝露侧着头偷偷的看原清泫,似乎脸上也没有愠色?

或许也没生气?

原清泫自然没生气,前世今生这种事对于修仙之人来说多稀松平常。

天下人皆以为他冷心冷面的自然脾气大,殊不知原清泫等闲是懒得生气的。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原清泫觉得自己特别随和,好说话,就说当年林清沄被他师父带回来的时候才不过三岁,带回来丢给他,师父就闭关了,他真是亲力亲为把林清沄从三岁带到七十多岁,如果他不随和,林清沄早就不知道转世多少回了。

然后,这边朝露心里打着鼓,原清泫扭头便往外走,脚都迈出大殿了,又顿了一下,回头看了眼。

看见被他带回来的妖女正缩着脖子,瞪着眼睛,傻兮兮的看着他。

“我去去就来。”

朝露本来是不敢开口的,但既然原清泫说话了,她也大着胆子问:“你去哪儿?”

“准备些祭品。”

可不是,既然要葬了,总要准备些祭品,朝露赶紧的提着裙子紧跟着跨过门槛,跟了上去。

半刻钟后,九还峰侧峰的后山,朝露好奇的看着原清泫掐了一个法诀,面前的山景开始扭曲,少顷后一扇高耸入云的大门出现在面前,推开门,她看见了漫山遍野的荒牛。

荒牛是一种荒兽,但并非是天一宗附近地界的物种,它原本的老家是东极洲,这种荒兽长相丑陋,力大无穷,又脾气暴躁,可以说是一无是处,直到一百年前有一只狗子发现它的肉质鲜美,尤其是腿骨,吃起来唇齿留香,

没错,这只狗子就是当年琼花宫的那只。

为了让狗子每天吃到最新鲜的腿骨,琼花宫专门辟出一个山头养荒牛。

原本这种荒牛也不少,被狗子吃了几十年,直到琼花宫被灭的时候,这荒牛已经被吃成稀有物种了。

然而,如今看这九还峰的荒牛,少说有两三千头吧,毫无疑问,这绝对是狗子要求的。

朝露一时对狗子真是彻底服气,死了转世,忘了琼花宫,忘了她朝露,忘了朝月,却记得他的骨头。

更让她服气的是原清泫,硬是把一稀有野生物种变成家养批量繁殖!

这狗子的命怎么就这么好呢,上辈子为了他的一张嘴,朝月硬是把一个物种快杀灭绝了,这辈子还是为了他的一张嘴,原清泫硬是把一个快灭绝的物种给盘活了!

这狗子命好的就像是天帝的亲儿砸!

原清泫自然不知道朝露在羡慕一个死人,他只是熟练的宰了牛,用刀割下林清沄最喜欢的后腿腿骨,然后,就在他准备娶拾柴点火架锅的时候,一个大鼎被递到他跟前。

这个大鼎呈暗红色,鼎身上歪歪扭扭的刻着各种符文,成色有些老旧。

要说原清泫对炼药并不精通,但都怪这个鼎实在是太有名了,以至于他一眼就认出它是至今唯一以药入道,成功飞升的药师白明真人的法鼎——丹华。

“用这个炖,最近都是给他用这个煮的,他吃惯了。”

朝露将鼎给摆正了,然后右掌一翻,点了三簇真火。

所谓真火,是不同寻常人用柴烧的火,它不需要燃料,不会被风雨扑灭,耗的是施法者的灵力。灵力是修仙之人的根基,所以,哪怕天下皆知真火炼丹出的丹比寻常的要好得多,但药师通常非天极以上灵丹都不会用真火。

如今,神鼎丹华要被用来煮骨头给死人吃,还是用的真火!

莫名的,原清泫想起林清沄手书里的话。

“师兄与朝露姐姐甚是相配,都是对我最好的人”

尽管如此,原清泫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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