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多巴胺的分泌毫无抵抗力,之前回家的少都没怎么接触他,可现在接触的越来越多,作为一个发育正常的青年,每次被抱着的时候异样感都会越来越强烈。
“我现在真觉得你是个怪人了。”厉栾坐在他身边道:“其他人都是喜欢就喜欢,想在一起就在一起,你活得这么明白岂不是天天在自我折磨。”
“我没有……”柳恣捂着脸闷闷道:“他身上的气味都能让我想多抱一会儿,真的是身体本能了。”
平时虽然装的非常冷淡非常平静,但到底实际感觉怎样,他自己心里再清楚不过。
把辛弃疾换成任何一个同龄的同颜值的男性,每天和他同吃同住朝夕相处,不会产生吸引力才怪啊。
“所以……你觉得这种吸引力是危险的?”厉栾抬手拍了拍他的背,理解地点了点头:“你真的不喜欢他?”
“再过一段时间,就真的会喜欢了。”柳恣叹气道:“不可以,不合适,不应该。”
这种迷恋,是朝夕相处造成的依恋感,不是喜欢,不是爱。
就好像把一个性感模特放在一个单身汉身边朝夕相处,能够吸引他们的,是身体的本能,而不是自己的存在本身。
他如果因为这个本能犯错,是对两个人都不负责任——不管对方是直的弯的,都不负责任。
身份,时代差,国别,立场……
所有东西全都因为理智被清晰的摆在脑海里,全都被他看得清清楚楚。
“那你打算怎么样?自欺欺人,把他赶出去?”厉栾皱眉道:“我在十一楼给他找个新的住处?”
柳恣琢磨了片刻,略有些不舍的开口道:“你跟他编个谎,带我回扬州城专心上班吧。”
“半年之内,我都不要和他再接触太频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