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沙从独立之初就是个很特殊的行政体,军备简陋而经济发达,而『政府』体系的建立更是完全由各大商会做主。百-晓_生(www.aoye)费沙的体制与同盟的民选模式又有不同,候选人是由商会推举。
各大商会推举政治候选人后,再由各大商会投票选出本届『政府』首脑——自治领主。然后提交到帝国,由帝国皇室签署任命状转发帝国中枢副署后下令委任。
当帝国委任状正式返回费沙后,本届费沙自治领『政府』才算初步构成。随后,自治领主便要对外公布本届自治『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并提交各大商会审核。
无论任何『政府』构成人员遭到全体商会或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否决,本项任命便会自动失效。然后由常务理事会全体推举新成员,对此自治领主拥有2次否决权。
若是自治领主对常务理事会所推荐的『政府』成员不满意,可以否决人选并勒令常务理事会推选新成员,再次感到不满意还可以否决一次,继续由常务理事会推选。 位面旅行指南1099
当常务理事会推选次数达到第三次后,自治领主只能同意此次成员任命,否则就需要更换整个『政府』成员名单重新提交审核。
每届『政府』任期6年,而《费沙自治领基本法》规定:任何状况下都不允许领主连任。
通常情况下,每届『政府』的前半年和后半年任期大多是在换届选举之中匆匆度过,真正执政而施展政治理念的时间只有5年而已。从这个角度来说,费沙与同盟的政治任期差不多。
从各个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沿袭来说,费沙完全是由各个商会所控制。而任何商人都有权组建商会,而《费沙自治领基本法》规定:最少5家商人联合就可以成立商会。
而做为商业星球自治领,费沙的商人数目堪称全宇宙第一。非但商人之繁多犹如浩瀚宇宙之中的星辰数目,大大小小的商会更是不计其数。
幸好《费沙自治领基本法》规定的很清楚,举凡商人加入某个商会之后,便不得再同时加入另外商会。可以说,费沙的立国基础就是全星球各『色』各样的商人。
费沙自治领的最高权力机构,便是费沙全体商人会议。但是每6年才召开一次费沙全体商人会议,所有商会都可以派代表参见。休会期间,最高权力机构便转移到了常务理事会。
费沙商人常务理事会是由全体商人会议中诞生的12个商会派代表担任,其中常务理事11人,理事长1人。若遇到紧急问题提交审核,由12人投票作出决定。
通常条件下12人的投票权相等,对某项议题的讨论是以过半数赞同或反对为准。若12人赞成与反对的人数相等,则理事长1人的投票在此情况下等同于2张。
费沙商人常务理事会同样是每6年换届一次,但常务理事的职位没有连任限制要求,只要当选就可以始终担任,但每名常务理事必须出自不同的商会。
作为费沙自治领实质『性』的掌控者,费沙常务理事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几乎所有商会都希望能在其中『插』一脚,以便代表自身的利益进入其中。
成为费沙最高权力机构之中的12分之一,所带来的利益可想而知。自费沙成立以来,费沙境内排名前12位的商会从未被取代,最多也就是相互排名位置发生部分升降。
费沙境内的商人们都在想方设法加入其中,以便能够使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
虽然除了这12个大型商会外并非没有其他商会,但在各种有形无形的障碍中,其他商会都未能发展成为足以竞争常务理事会12把交椅的大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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